"這種窮凶極惡的殺人犯沒判死太沒天理!"、
"肇事致死者免死,想必家屬一定在竊笑!"、
"遭霸凌而自殺,那些協助犯應該很高興!"
大眾面對著各種主動或被動使人致死的"準殺人犯",
大抵上不脫離前述的諸種情緒吧!
刻板印象上,我們或總認為那些犯下過錯、人生有所汙點的人,
在內心深處取得了某種程度的快感,
畢竟其以傷害他人為手段,遂行了自己所期欲的目的,
既是目的達成,獲得滿足的喜悅係屬自然。
或許吧!少數已然"無法教化"的罪大惡極者如此,
但並不代表著多數曾經犯錯的都存有著同樣的病態心理,
從本片所描繪的幾種罪惡典型析之,更多時候,
即便社會有形的牢獄已將個人釋放,
但自己所深陷的心理煎熬,卻讓人一輩子都無法釋懷,
這種深層的痛楚,相信比起死亡更加難耐,
畢竟其所背負的,是永遠無法被赦免與寬恕的罪。
罪惡,罪惡,罪與惡總是被互相連結,
但個人以為,罪與惡之間,仍舊存在著根本上的差異:
惡,比較屬於外顯性的,也就是個人所做出的行徑,
當行為本身不符合社會界定的良序規範,就成為"惡";
相對的,罪,則是從心理層面出發,
通常"惡"的行為會伴隨著"罪"在心裡滋長,
但更多情況,即便不存在惡行,心下因愧疚所引致的情緒,
往往亦將人們推向心理罪的深淵,難有救贖的可能。
易言之,惡是社會規約下的產物,
懲惡是容易的,只要符合著良序社會的處罰規範,惡或驟然消逝;
罪是自我內生下的心魔,
除罪是棘手的,難有外生性曙光的救贖下,或只有賠上畢生幸福,
讓同等不幸籠罩著被害與加害者兩端,才有放下魔障的機運。
(以下有雷,敬請慎入)
故事改編自藥丸岳的同名小說,透過多線敘事的方式,
試圖呈現各種身負罪惡角色的人生樣態,
據此希冀透露著"罪惡之人,活著並不如外界所想像的輕而易舉"。
我粗略的梳理當中的人物,
將之分為"殺人犯"、"背叛者"、"加害者家屬"、以及"被害者家屬"
四個面向分析:
一、殺人犯:
因著少年時期的行為偏差,犯下連續殺人的滔天大罪,
在感化教育的深刻反省後,期欲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於工廠內任事,
卻在附近發生手法類似的兇殺案後,繪聲繪影之下,
昔日的罪行重新被攤在陽光下,讓他好不容易所建立的社交圈,
友人一一抱以質疑眼光,重新回到更生人的原點。
從電影的敘述中,鈴木在感化導師的教誨下,
昔日的偏差行徑已然消除,心理素質上完全可以作為一個全新的"好人"看待,
按理在服完刑期之後,就可以邁開腳步重新做人。
但現實終究殘酷,曾經走過的足跡,曾經鑄下的汙點,
時不時的總會羈絆著個人展開新的人生,
讓他總在看似重新起飛的當下,霎時又打回原形,
宛若無間煉獄一般,無止盡的循環著。
誠然,殺人罪不可恕,但既然社會選擇了讓其存續,
何以搭配著的情境,是如此獵巫般的殘酷呢?
摯友的離去,信任的更迭,給不起友善的再生情境,
終究所給他們的選擇,還是等同於死刑般的煎熬,這又何必呢?
二、背叛者:
面對著摯友遭到霸凌,憂心霸凌勢力攬到自己身上,
因而在朋友需要心理協助時選擇沉默,甚至補上一刀,
致使摯友在萬念俱灰之際,選擇走上絕路,留下了難以彌補的罪。
這樣的背叛者,儘管並無悖離社會所規約的惡行,
但其卻同時背負著兩個層次的心理罪:
一是來自於摯友家庭對其友誼的肯定,
另一則是源起於自己見死不救的忿恨,
兩種罪責,讓個人陷入道貌岸然的偽善責難,
在心中罪刑不存在期限、無可度量的情境下,
那種始終隱隱作痛的醒悟,恐怕是窮其一生都難以赦免的哀痛。
三、加害者家屬:
孩子少不更事的駕車撞死人,面對高額賠償金的父親,
拼命掙錢希冀彌補孩子的過錯,卻也讓自己陷入天人交戰的迷思中。
一方面,被過錯摧毀一生,甚至整個家庭因此遭到變故,
其實自己也是受害者,心境上與受害者家屬相仿,
對孩子鑄下大錯,感到無從原諒,甚或因此給予詛咒,
認為這樣的孩子不配得到幸福。
但另方面,作為孩子的父親,儘可能給孩子最大的幸福,
係屬天性,根本不會因著任何事情而有所變更。
兩股勢力的相互折衝,兩種角色的內心糾結,
在面對著親情與道德的抉擇間,陷入到無比煎熬的情境中。
四、被害者家屬:
社會對於被害者家屬抱以同情的眼光,著毋庸議,
然而,當其中涉及到金錢賠償(尤其是國家賠償)的因素時,
不同的聲音也經常的浮現在輿論當中,
認為家屬拿了錢也就可以放下了,甚或存有著金錢甚於生命的質疑。
但從本片的詮釋中,有兩點是可以確定的:
其一,拿著至親的命所換來的錢,尤其當該筆金錢成為自我生活支柱時,
那種受到亡者恩惠與庇佑才得以過活的感受,
絕對不是一種喜悅,而是無盡的愧疚,
某種程度映照著個人無力保全亡者安危的事實,更顯不堪。
其二,面對著奪走至愛的痛,並不是加害者及其家屬誠摯的道歉,
乃至於高額的賠償,就可以一筆勾銷般的輕易。
箇中的遺憾,是加害者窮盡一切作為都難以彌補的,
因為被害者親人們最想要的,是摯愛能夠重新歸來,
但那個願望,已然完全的被加害者給永遠剝奪了。
愛,無法妥協,自然也就沒有任何事物得以交換,
真以為加害者種種的道歉行徑起得了療癒作用麼?別傻了。
縱觀以上四種因罪惡所衍生的四種角色,
其各自所背負著難以赦免的罪責,也許總而言之一句話:
"當罪惡發生,對所有人而言,就是一樁無可彌補的遺憾!"
看著劇中帶著原罪的主角們,聚在一起高唱著象徵童年的兒歌,
不禁令人感慨著:
曾經每個人都是如此單純且美好,
究竟是我們在成長中自發性的變異呢?
抑或是社會情境迫使著個人走向病態的極端呢?
答案,再清楚不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