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麥當勞的高雄右昌店,出現唐氏症女孩在店內想買冰淇淋,
卻被店員以影響顧客用餐的理由,遭到驅趕,
此事件在這幾天逐漸發酵,也促使得麥當勞從原先的強硬態度(不道歉,不公布內容),
轉趨低調,並由台灣區的營運最高主管,出面向大眾致歉,
但依舊不願意公開當時的監視錄影帶,鮮見有著滿滿心虛的感覺.
我覺得,因著不熟悉唐氏症,初次接觸有著些許的疑慮,或可說情有可原,
但身為服務業龍頭,身為一名服務員,
居然不分青紅皂白的就以最卑劣的驅離手段處理之,
不但服務專業蕩然無存,也顯然是矯枉過正.
據此,其實我看到的不是甚麼歧視,
而是這些大型企業在溫馨訴求背後的利益動機.
約莫在10幾年前左右,當麥當勞這些大型跨國餐飲企業來台設點後,
於社會學界,曾經興起一股"社會的麥當勞化"的社會學研究.
在那些研究當中,形容麥當勞採取的開放空間,
彷彿形成一種另類的公共場域,讓公民得以自在的置身其中,
隱約的褒揚了麥當勞所帶給人民的自由思潮與開放意識.
但近幾年來,儘管諸如麥當勞等許多大型企業,
極盡所能的透過大眾傳媒,用極其溫馨的廣告訴求,
希望塑造公司的公益形象.
但在經濟不景氣的今時,原初以塑造公共空間為訴求的跨國速食集團,
也悄悄的再進行著質變--從原先的公共取向,回復到了商業的本質.
如果經常出入麥當勞等速食餐飲店的,可能都會發現:
店家紛紛立出告示牌,要求顧客別在店內趴睡,看書...
又或直截了當的區分了點餐與未點餐的區域,暗示未點餐著請勿入內,
尤有甚者,一旦於店內待太久,還可能遭來服務生的白眼對待...
這一切,其實都已經和當初社會學者談論下的麥當勞化,
那一種以公民場域自居的景象,有著天壤之別了.
就拿這一次的事件為例好了,我相信那位服務生會驅離的理由,
應該是怕唐氏症女孩會嚇到其他用餐的民眾,
在可能讓用餐者退散的前提下,所以進行了驅離,
以犧牲一位顧客,換來更多顧客的考量,才作了如此決定.
這是甚麼呢?這就是利益極大化,這就是商業阿...
不論廣告上演得多麼的溫馨感人,不論麥當勞叔叔多麼慈眉善目,
當置放在商業的框架下時,一切彷彿又都不是那麼一回事了.
(這就好像銀行的廣告,不是最喜歡用一些親情的溫馨訴求嗎?
好像有甚麼困難需要幫助,還真能夠仰賴銀行的慈悲心...
但實際上是怎麼樣呢?實際上就是當你有困難,當你欠了錢,
銀行不會像廣告上的那樣被親情所感動,
而是會外包給討債公司,極盡所能的要你吐錢出來,
這才是商業的本質與真相.)
於是乎,倘若現在還有人認為麥當勞所象徵的是一種公益與慈善的形象,
我只能無奈的說一聲:醒醒吧!別傻了...
(根據上述的新聞內容指出,麥當勞沒有依法雇用足額的身心障礙員工,
他們寧願繳交罰金,也不願意聘用符合法規比例數額的身障員工,
就可以了解到,對他們而言,一切就是成本計算下的商業考量,不是麼?)
當然囉!最後也是要奉勸一下一些相關的人權團體,
有時候懂得進退,適可而止才是最睿智的作為.
既然麥當勞官方已出面道歉,而且已取得了當事人的諒解,
那大概就到此為止吧!
了不起積極的抵制大家不要去吃麥當勞就罷了!
因為,一再的抗爭,只會讓當事人一再的受到媒體的矚目,
對於該女孩的身心發展而言,也絕對不是一件好事.
很多時候,我不免懷疑起一些人權團體的抗爭動機,
究竟是為了當事人好的出發點,
還是只是藉題發揮,
事實上目的只是為了宣揚自己的人權理念呢?
(就好像廢死聯盟一般,
記得之前有一位死刑犯,他多次表達想死的決心,
但廢死聯盟還是一再的遊說他再上訴,
極盡所能的用盡一切的法律救濟手段才行.
這樣的舉措,真是站在死刑犯個人的意志進行考量,
還是挾著人犯的死刑特徵,
希冀透過上訴手段,來宣揚自己的廢死理念呢?
這真的是為死刑犯求其免死,
抑或只是拿著這樣的傀儡,來對抗既有法律而已呢?
恩...我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