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委員質詢教育部長蔣偉寧影片--YouTube

(關於炫富的質詢內容,大約從最末段11:10分處開始)

 

最近看到這則新聞,提到在國中小校園當中,學生瀰漫著一股炫富的風氣,

大家相互之間在比較的,是誰過年的紅包多,是誰的手機與3C設備更新更炫,

甚至還有家長購買名牌皮夾送給全班學生,為自己的小孩做好公關工作,

最誇張的,還有家長私下送給班導師價值高達6萬元的名牌包包,

為的只是希望老師能夠多關照自己的小孩子......

  

說實在的,在校園中形成這樣的炫富風氣,其實也沒甚麼好意外的,

因為這不就是和一般社會中所奉行的"笑貧不笑娼",是極其吻合的思維麼?

學校阿,自然是讀書與學習的地方,

按理來說,大家該比較的,應該偏重在於課業的成就表現.

但看看我們現在的社會,

過去阿...讀書人為了理想而安貧樂道,大家泰半給予頌揚,

認為那體現著一個身為讀書人的風骨.

現在呢...高學歷而有著低薪資的人,大家則會認為是不爭氣,不求上進,

反而可能去褒揚願意放下士大夫矜持,而從事更高報償的工作者,

不敢說現代人的觀點有著甚麼樣的謬誤,

只是不可否認的,在無形中....其實整個社會不也是如此的功利化了麼,

也無怪乎身為社會縮影的校園,也同樣感染到了這樣的習性.

 

我覺得,事實上富貴並不是甚麼罪惡,炫富本身也並非全然不可,

畢竟自己有了錢,

想要藉此來滿足一下個人的虛榮心,也不是那麼十惡不赦.

就目前台灣經常會出現所謂"仇富"的情節分析起來,

除了實質的貧富懸殊逐漸的擴大是主因之一外,

另外尚存在著一種道德合理性上的爭議,

說得更明白些,就是炫富在公私領域該有的界線已然模糊.

  

簡單的說,個人覺得就私領域而言,

您有錢,故且不論那些財富是白手起家或繼承而來,

只要有錢,當然可以極盡所能的去購買自己想要的所有奢侈品,

名牌包,跑車,豪宅...

想要怎麼用這些奢侈品來凸顯自己的尊貴,那都是合理的,

了不起會遭來道德上的譴責聲浪,但那卻無損其炫富的正當性.

然而,一旦跨越了私領域的界線,

到了公領域,那就完全不符合道德,甚至法律的正當性了.

就拿這則新聞中所說的來做例子:

送全班同學名牌皮夾,目的小則希望打好人際關係,

大則想選個班級幹部甚麼的,那可是一種賄賂行為,

對比在社會中的行為準則,那可以違法的阿....

又或送給老師高單價的名牌包包,希望老師能夠多愛自己的小孩一些,

假若老師是廣義的公務員範疇,

這簡直就可說是一種公然收賄的行徑了吧!

(別說老師可以將"收禮"與"對待"大公無私分開,

可能嗎?大家信麼?基本上,我是不信....)

換言之,當炫富的行徑擴大到了公共領域後,

希冀透過財富的力量,來達到嘉惠自己的目的,

這可不像在私領域中令人打從心理的羨慕,而無傷大雅,

而是可能影響著其他人權益之際,那便是絕對不可允許的行徑了.

(對小孩子而言,他們的成就感往往來自於老師的態度,

當老師是以金錢的多寡來治學的情況下,

試問又怎麼能夠讓學生得到公平的對待呢?

某種程度,這絕對是受教權益上的侵害)

社會對待賄賂都可以用法律來做為懲戒,

我認為對待校園中的類似行徑,也沒有容忍的理由.

因為這影響到的,不只是眼前的受教權益,

更多的,是學子們看待公平社會願景的價值扭曲.

 

還記得電影魯冰花中,古阿明的那句名言麼?

"老師,有錢人的小孩,好像甚麼都比較會!"

片中鄉長的兒子林志鴻,因著自己的家世,

讓學校的老師們都急著去拍馬屁,

每每學校各項比賽,都能夠輕易的獲得參賽資格.

反倒是真正有著藝術天份的古阿明,

因著貧農之子的身分而被埋沒....

說實在的,走過青春校園的我們,

不覺得那樣的場景似曾相似麼?

這似乎已經成為我們共通的記憶了吧?

難道...我們還要讓下一代繼續的延續這般的不公與遺憾麼?

當然,我實也不知這樣的局勢如何扭轉,

只知道倘若按現下諸此赤裸裸在公領域炫富局勢持續下去,

則魯冰花將不會只是個單元劇,

而將成為綿延我們世世代代,永不停播的連續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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