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自己頗期許能夠每天發一篇時事評論的文章,
一方面這本是自己所喜愛的寫作體裁,
另一方面也可磨一磨有那麼點鈍掉的筆鋒,
恩....但願囉!但願有那個閒情逸致囉!
這兩天看到個頗為駭人聽聞的新聞,
兩名強恕高中的學生,竟然向遊民潑灑糞便等排泄物,
還將如此的行徑全程拍攝並po上網炫耀,
最終當然再一次的被網路人肉搜索的"私法正義"就地正法,
公開道歉不說,還被學校給予退學處分.
當然,這樣的行徑,不論是玩票性質,
抑或是真的那麼厭惡遊民,其實都有相當可議之處,
但遑論甚麼20歲還在唸高中的論點,
總覺得學校如此明快的退學處分,實在有那麼點過重,
或許這正是抵擋不住網路輿論壓力下的權衡結果吧!
這件事的發生,想當然爾最先令我想到的,
是前些日子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一番噴水趕遊民的主張,
自然的,所謂的"人權團體"對此亦大加進行撻伐,
但倘若連貴為市議員高位者都存在著如是想法,
對於甫成年者相仿的作為,就貿然以退學處分,是否過重,
畢竟最終應委員也沒有因此而下台,不是麼?
遊民的問題,本來就不是非黑即白的議題,
這不禁令我想起金庸"射鵰英雄傳"下的一個橋段:
記得"鐵掌水上飄"裘千仞在坦承殺害神算子瑛姑的兒子時,
大剌剌的說道:
試問天下自稱為武林豪傑者,有誰沒殺過人......
你們有甚麼資格說我殺人...
當時北丐洪七公義正詞嚴的回應:
我一生殺過XX人(人數忘記囉!!),
但我殺的都是些大奸大惡之人.....
引申到遊民的事件當中,
這個橋段告訴我們:我們是怎麼去看到遊民問題的?
倘若您經過遊民四處躺的地段,會感到臭,感到髒,
打從心底感到那些人是噁心的....
則說真的,我們又有甚麼資格去批評那些潑糞的青少年呢?
因為一個是行於外的攻擊行徑,
另一個則是藏於心的不屑心理,
撇開法律上的相關責任,
在道德本質上,兩者並沒有太大的差異.
當然,打從心裡會對於遊民進行憐憫之心者,
也不能說沒有,但我想不多就是了吧!
(至少我承認我不是.....)
綜言之,那些青少年必須為他們攻擊他人的行徑,
付出法律上的代價.
但就道德層面而論,
實在不認為輿論有甚麼正當性去以正義魔人居之,
畢竟,這問題其實就像是
一些具有負向外部性的公共政策一般,
如核電廠,煉油廠,焚化爐...........
需不需要這些公共財,大家的答案都會是肯定的,
但倘若蓋在您家隔壁,恐怕大家又是起而抗爭吧...
遊民問題亦乎如此,
需不需要給遊民們一個適當的場所與溫暖,
基於同情之心,大家的答案必然肯定,
但倘若這場所就在自家附近,
基於自利之心,又有多少人願意呢?
(先前光是北市社會住宅該蓋在哪裡,
居民紛紛都害怕房價下跌而起而抗爭了,
更何況想蓋個遊民收容所麼.....天方夜譚吧!!)
倘若自己也是那不願意者之一,
在這個事件中,
也許該做的,不是用一隻手指來指責其人,
而是該用四根手指來反躬自省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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