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自己頗期許能夠每天發一篇時事評論的文章,

一方面這本是自己所喜愛的寫作體裁,

另一方面也可磨一磨有那麼點鈍掉的筆鋒,

恩....但願囉!但願有那個閒情逸致囉!

 

這兩天看到個頗為駭人聽聞的新聞,

兩名強恕高中的學生,竟然向遊民潑灑糞便等排泄物,

還將如此的行徑全程拍攝並po上網炫耀,

最終當然再一次的被網路人肉搜索的"私法正義"就地正法,

公開道歉不說,還被學校給予退學處分.

 

 

當然,這樣的行徑,不論是玩票性質,

抑或是真的那麼厭惡遊民,其實都有相當可議之處,

但遑論甚麼20歲還在唸高中的論點,

總覺得學校如此明快的退學處分,實在有那麼點過重,

或許這正是抵擋不住網路輿論壓力下的權衡結果吧!

這件事的發生,想當然爾最先令我想到的,

是前些日子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一番噴水趕遊民的主張,

自然的,所謂的"人權團體"對此亦大加進行撻伐,

但倘若連貴為市議員高位者都存在著如是想法,

對於甫成年者相仿的作為,就貿然以退學處分,是否過重,

畢竟最終應委員也沒有因此而下台,不是麼?

 

遊民的問題,本來就不是非黑即白的議題,

這不禁令我想起金庸"射鵰英雄傳"下的一個橋段:

記得"鐵掌水上飄"裘千仞在坦承殺害神算子瑛姑的兒子時,

大剌剌的說道:

試問天下自稱為武林豪傑者,有誰沒殺過人......

你們有甚麼資格說我殺人...

當時北丐洪七公義正詞嚴的回應:

我一生殺過XX人(人數忘記囉!!),

但我殺的都是些大奸大惡之人.....

引申到遊民的事件當中,

這個橋段告訴我們:我們是怎麼去看到遊民問題的?

倘若您經過遊民四處躺的地段,會感到臭,感到髒,

打從心底感到那些人是噁心的....

則說真的,我們又有甚麼資格去批評那些潑糞的青少年呢?

因為一個是行於外的攻擊行徑,

另一個則是藏於心的不屑心理,

撇開法律上的相關責任,

在道德本質上,兩者並沒有太大的差異.

當然,打從心裡會對於遊民進行憐憫之心者,

也不能說沒有,但我想不多就是了吧!

(至少我承認我不是.....)

 

 

綜言之,那些青少年必須為他們攻擊他人的行徑,

付出法律上的代價.

但就道德層面而論,

實在不認為輿論有甚麼正當性去以正義魔人居之,

畢竟,這問題其實就像是

一些具有負向外部性的公共政策一般,

如核電廠,煉油廠,焚化爐...........

需不需要這些公共財,大家的答案都會是肯定的,

但倘若蓋在您家隔壁,恐怕大家又是起而抗爭吧...

遊民問題亦乎如此,

需不需要給遊民們一個適當的場所與溫暖,

基於同情之心,大家的答案必然肯定,

但倘若這場所就在自家附近,

基於自利之心,又有多少人願意呢?

(先前光是北市社會住宅該蓋在哪裡,

居民紛紛都害怕房價下跌而起而抗爭了,

更何況想蓋個遊民收容所麼.....天方夜譚吧!!)

倘若自己也是那不願意者之一,

在這個事件中,

也許該做的,不是用一隻手指來指責其人,

而是該用四根手指來反躬自省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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