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國道計程有玄機 距離、時間換算「能抓超速」--YouTube

每每開車在國道高速公路的時候,自己最討厭遇到的一種用路人,

就是喜歡超速並且穿梭於車陣間,罔顧其他車輛的行車安全,

而後遇到測速照相的路段時,又迅速降到標準時速的車輛,

我認為那種想犯規又沒種承擔罰款的僥倖心態,是最龜縮的懦夫...

當然,也不知這是出於我個人的感受,還是具有某種的普遍性,

只要看到那種只會在測速器前裝乖的駕駛,總會心中暗咒個幾句...

  

最近,國道計程收費上路後,網路間流傳著一篇文章,提醒著用路人:

由於國道電子收費的感應閘門皆是固定的距離,很容易就可以計算出兩點之間行車所需花費的時間,

因此,當車輛從上一個閘門到下一個閘門花耗費的時間,少於速限容許範圍內所可能到達的時間,

就代表著該車輛在該路段區間有超速行駛的行為,有可能據此收到罰單,藉此來批評政府搶錢搶很大...

儘管這樣的說法遭到高公局與國道警察單位的駁斥,

認為就現行的法律規定而言,是無法據此徑行舉發的,

但我認為,只要未來修法完成,如此的開單方式,有何不可呢?

 

每當有觸犯法律的情事發生時,個人第一個反應,往往會是:大家都這樣,為何只有抓我?

隱含著的,是對執法機關執法隨機性的一種批判...

總會覺得:厲害的話,就該把所有觸犯相同罪刑的人都抓起來,

畢竟相同的行為,卻有著不同的裁罰方式,未免產生有所縱放的疑慮.

而如今,拜科技之所賜,有了現行的這套國道計程收費,有機會落實超速行徑全部網羅的可能,

將法律的同一性真正的予以實現,那為什麼不做呢?

這無關於政府的搶錢與否,畢竟法律明著擺在那邊,只要您不超速,政府也絕對拿您沒皮條,

但只要您依舊心存著過往的僥倖心理,那就對不起,過去算您好運,現在可沒天天過年這等好事了...

  

綜言之,法律的懲罰規範,乃是用來嚇阻人民對禁止的事項進行做為,

既然現在有著這麼一套能夠在國道全線皆起到遏止超速的情事,

相較於過去的定點測速和偷拍,顯然效果要好上更多,那為什麼不使用呢?

相信這一點都無關於是否會造成民怨的問題,

因為,只要您不超速,則超速如何取締與懲罰,壓根都跟您毫無關係,民怨何在呢?

至於對那些向來喜歡在國道上競速的駕駛來說,

過去未能裁罰,乃是因著技術之不成熟所致,

現在只是將原先該罰而未罰的事項補齊,試問有埋怨的正當性嗎?

故對於這則國道計程收費抓超速的網路謠言,個人始終是樂觀其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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