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的新聞中提到,某金控大老闆因案被判刑,
沒想到律師居然會以罹患失智症為由,
希望法官能夠予以解除限制出境,
其理由說道:因當事人患有失智症,不可能單獨出國滯留,恐怕會迷路;
又失智症最好能夠讓其維持平時的生活作息,讓他能夠按過往一樣出國。
著實讓人覺得可笑,若真有失智症,最好的方式是找個看護盯住他,
而不是到處趴趴走就會對病情有幫助,則為何據此希望解除境管呢?
是否解除對其個人的病情而言,真有如此急迫嗎?
恐司法昭之心,路人皆知吧!!
儘管最終法官的裁決尚未出來,但也著實讓民眾不免質疑司法的公正性。
當然,法律是上層階級工具的論述其來有自,馬克斯早就看出這一點了,
從我們過往的經驗析之,往往被判刑的上層階級,
不是有人通風報信,得以早一步在限制出境前離境,
否則便是以所謂「保外就醫」的型式,免去應負的刑責,
這些都不可能發生在我們一般的普羅階層當中,
為什麼呢?因為法律程序除了繁瑣之外,
尚需要龐大的經費作為訴訟之所需,
這些恐都不是我們一般人所能夠負擔的費用。
基此,長此下來的影響便是:
奉公守法者永遠得遵守國家既有的法律,領薪度日、依法納稅,
但上層階級投機者則可能採冒進政策,先行搜括國家或社會資產,
而後在相關作為被司法機關起訴後,再以此龐大不義之財大玩司法遊戲。
這絕非我們所樂見,但事實恐怕就是如此。
對於司法,個人自然還是抱持著希望,
希望在伍澤元、劉松藩、朱安雄、王又曾等案件讓人民失望之後,
能夠秉持公正的態度來處理往後的案件,以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心,
畢竟,司法是社會的最終防線,若司法威信都無法為民心所信服,
則距離社會解構的日子恐怕不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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