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誌批麵店難吃 部落客挨告-民視新聞---YouTube

今早吃著早餐的時候,爸爸告訴我:
你知道有個美食部落客被店家告,最後判賠20萬嗎?
所以寫食記要小心,小心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其實,我一直都有在關心這個事件的發展,
起因應該是一個美食部落客到店家用餐,
事後寫了篇食記,
食記中提到店家的環境不乾淨,還能見到蟑螂,
又說店家縱容大家亂停車,活像個路霸甚麼呢!
這樣的評論,被法官認為是逾越了合理評論的範圍,
加上那位部落客沒有拍出蟑螂的蹤跡,
也被法官要求必須舉證當時確實有蟑螂,
因而判其敗訴....

 

當然,法律這麼專業的事項,自己並不是太懂,
但僅就合理的邏輯來端看這樣的認知,
事實上,單純食物的美味與否,自然是個人主觀的認定,
只要不要說出與事實相悖的評論,
按理應該都在合理評論的保護內才是.

(譬如不要明明肉就很大塊,硬是說很小塊等不實的評論)
至於對環境的描述,
個人認為就法官的認知而言,凡事一定都要能夠舉證,

就像說到有蟑螂這種問題,其實很輕鬆的就能夠拍個照片,
所謂"有圖有真相",
沒有圖的話,如果真要對店家的環境作出負評,
其實可以改說:
"整體環境還有改善的空間"等正面鼓勵的話與比較恰當.

至於路霸一事,那就是部落客個人的問題了,
畢竟當路霸的是來用餐的客人,而不是店家,
評論的對象根本就是錯誤的,自然得自行負責囉!

自然的,這樣的判決,對於店家與部落客之間,
都會產生一種寒蟬效應,
像現在就有越來越多店家禁止客人拍照,
以預防相關評論糾紛產生,
(畢竟打官司對店家而言,也是最終不得已的手段,
沒事是沒人想起興訴的的....)
而對於美食部落客而言,未來的評論將更為籠統,
因為一旦有著負面的評論,就可能招來不必要的爭議.
(像自己也趕緊看看過去的評論,有沒有甚麼可能有爭議之處,
這就是寒蟬效應囉!!)

綜言之,我覺得美食部落客對於店家而言,
應該存在著正向的宣傳與訊息傳遞的作用即可,
換言之,就是具備著將好吃的美食傳遞給網友知悉的功能,
畢竟店家是否能生存,生意的好或壞,
不應該取決於專業部落客犀利的文筆當中,
而是讓優勝劣敗的市場機制來決定才是,
好吃的店家自然生存,真正被普遍認知為難吃的則自然淘汰,
部落客的評論,不該是影響店家生意的負面因子才是.
所以說,若真的吃到哪家私心覺得不好吃的,就別po文即可,

實在不需要撰寫負面的食記,
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因為在網路的時代中,
資訊傳遞與匯集是那麼的便捷與普及,
故消極的不推薦,對於店家而言,某種程度已經是一種損失了.
已無需進一步的再行傷害.
我想這是作為非營利組織的部落客,最基本所該有的認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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