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可謂之為人類情感的眾生相,
深刻細膩的描繪著人際之間真情流露的面面觀,
藉以博取大眾的共鳴,讓劇作得以走進人們的心中。
舉凡男女之間的愛情故事、女人閨蜜的私密對話、
結義兄弟的肝膽相照、抑或是近年來蔚為主流的同志議題,
都是最常被援引做為電影創作的素材。
然而,在幾乎所有題材皆被詮釋殆盡之下,
卻有一種相對淡泊的關係遭到忽略,
那是本於一種孤獨緒思所衍生的情愫,
出自惺惺相惜的初衷,秉持著關懷的善意,
在毫無任何關係可茲定義之下,彼此相互扶持直至終老。
他們不是同志戀人,但若要說是朋友關係,
似乎又更為親密些...
定義上類似於女性間的閨蜜情誼,
但卻沒有著女人所特有多愁善感下的患得患失,
而是純然站在關心彼此的角度,
只願對方能夠更有尊嚴的活著。
若真要做個比方,諸如外省老兵彼此間的噓寒問暖,
不時關心著對方是否吃飽穿暖的真情舉措,
大概正是本片故事的真實寫照吧!
(以下有雷,敬請慎入)
電影敘述麥可與安迪為鄰居關係,
兩個單人男子在生活中相互扶持。
麥可在發現自己罹患癌症之後,決定捨棄任何的化學治療,
希望能夠有尊嚴的離開人世,
上網找到了一家販售安樂死藥物的店家,
於是與安迪一起展開漫長的購藥旅程。
過程中,多次獨處的機會,
讓彼此能夠更進一步的發展同志戀情,
但顯然彼此間只是單純的關心,無涉情愛的念頭。
最終,在購得藥物後,
安迪在捨不得好友離去之下,代為保管藥品;
但眼見著麥可的身體每況愈下,為了達成其尊嚴離開的願望,
還是協助他服下藥物,眼睜睜的目送摯友走完最後一程。
延續電影安樂死的議題,
近來看到前體育主播傅達仁先生安詳服藥離世的畫面,
對比著許許多多歷經無數次化療煎熬之後,
終究難逃一死的病患相比,
究竟哪一種比較具有尊嚴?哪一種才符合著人權的諦義?
某種程度已讓人迷惘...
儘管人權立論總以生命至上、生命無價的理由,
來阻卻安樂死走向合法化;
寧可讓絕症患者墮入醫療輪迴的宿命,
在不斷進出病房的過程中,
消磨了生存意志,也消耗了家庭資源,
讓個人不免陷入自怨自艾,
更甚者,還可能讓家屬們心生怨懟,認為其拖垮了全家經濟。
這種顧人怨的安排,能是人權所期欲的景象麼?
這種"賴活著"的方式,難道真能體現作為人的積極價值嗎?
毫無疑問的,人都該有與生俱來的生存權,
但當面對著死神襲來之際,人們也更該被賦予生死之間的選擇權:
覺得尚有遺願未了,自當積極治療,讓自己繼續活著,了無遺憾;
認為世間生無可戀,活著也是孤獨枉然,
則讓他在身體尚未遭受醫療荼毒之際尊嚴離開,也該是情理之中。
我們永遠不該拘泥在某種迂腐的人權觀念下,
去決定他人生或死的權限,徒然准其生而禁其死的想法,
豈非成為另一種形式的專制,流於一廂情願的爛漫。
當然,從現實的觀點來看,
安樂死所涉及到的,不僅僅是衝擊著人權至上的主張,
其顯然更直接牽扯到來自於醫藥產業中的龐大利益。
試想:假若安樂死真的能夠合法化,
則當人們因病感到生無可戀之際,來顆藥就一了百了,
根本就不需要其他任何專科的醫療過程與藥物服用,
所影響的,將是每年數百、數千億的醫藥商機阿!
由此可知,縱然哪天安樂死符合了人權的政治正確性,
但在與相關利益直面扞格的情況下,想要合法化,
恐怕是緣木求魚的不可能任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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