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0年的黑襪事件開始,一直到倫敦奧運的慘敗,

一路走來看看楊淑君這位選手,其實不得不承認一個事實:

這個社會對於美女真是有很大的優待,

隨便哭一哭就能夠令國人從憤怒的情緒中轉而同情,

換了是其他選手,我們能夠有著同樣的對待麼?

  

對於楊淑君選手,其實早在黑襪事件發生的當下,

從她的談話中,處處只見為自己的後路謀權益,

就可以知道她所注重的,根本就不是甚麼台灣國格問題,

而是一己之私的民生問題,

還記得黑襪事件的結局麼?

吳敦義託友人贊助的獎金拿了,台北市立教育大學的教職拿了,

最終來個以和為貴的幌子,在國際官司中撤告了,

(我猜想若當初繼續打官司,其實我們也未必會贏,

因為當時她們根本穿了大會所不允許的舊式電子襪.....)

以下是我當時對於這件事情的評論:

http://heartinkstone.pixnet.net/blog/post/14531033

就像政治評論者唐湘龍所說的:

(詳細文章,請google一下"一首歌,給楊淑君")

從結果論來看,既然楊淑君連打國際官司都不敢打,

這結果不是跟當初第一時間要大家"吞下去"的前體委會副主委陳顯宗相仿麼?

倘若他當初的判斷是對的,那我們今日是否該給他一個公道呢?

然新聞熱度過去了,誰管你那麼多,

大家永遠記得,只是那"漂亮寶貝"在台上所謂"真情流露"的楚楚可憐,

細節與真相,有誰在乎嗎?

(呵呵....這大概就是社會學家布希亞所說的"擬象"與"仿真",

大家只關心在媒體上所看到的所謂"真相",

對於還原真正的事件本身,抑或判斷該媒體畫面的實與虛,

反而顯得那般無關緊要.....

對這類議題有興趣者,不妨可以看看電影"桃色風雲搖擺狗",

應該會有更深一層的體會)

 

 

其實對於運動競技,個人認為可以分兩個類別來做解析:

其一,無償的價值讓台灣同感榮耀的運動員,

譬如在國民隊的王建民,以及現在於金鶯隊的陳偉殷,

領著國外球隊所給予的薪資(意味著台灣政府沒有任何支援),

在美國打出亮眼的成績(當然大樹哥今年不算,有點黑掉了....),

讓大家能夠因此認識到台灣這個國家,

對於台灣而言,完全無需任何的金錢援助,

就能夠獲得相當的國際能見度,

也無怪乎他們可以被稱為"台灣之光".

其二,政府有計畫培訓下的選手,

這類選手長期受到政府資源上的栽培,

為的是能夠出國為我們奪取獎牌,拿個好成績,

諸如楊淑君這樣的國家選訓運動員,

因為存在著"對價關係",性質上比較像是一種職業,

(也就是把運動當職業)

既然是職業,當您在職場上老闆所交代的工作沒做得妥善,

試問能夠用一句:我盡力了一語帶過嗎?

也許有人會說:你那麼會講,那你去踢踢看,

恩...如果國家也給我個獎金與補助,

我去踢有甚麼不可呢,反正輸了再說盡力博同情,不就OK.

或許也有人會說:國家不重視體育,給的補助太少,

才導致今日成績不佳的結果,

但重點從來都不該是金錢的多寡,而在於有拿錢與否,

一旦拿了錢,有了對價關係,它就是一份工作,

以工作的思維來看,縱使薪資再少,

難道就能夠合理化自己不做好的正當性嗎?

或許選手們可以選擇退出選訓,這是自由的,

但只要願意接受國家徵召,接受國家培訓,

這就是一份實實在在的工作,無所卸責,

故請不要贏了就將榮耀獨攬上身,

輸了就懷疑裁判不公,抱怨台灣被矮化等等諸多藉口.

 

 

以楊淑君選手此次出征的感覺看起來,

一開始到倫敦就找飛魚菲爾普斯合影,

還說著此次是快樂的踢跆拳,

一副觀光客的模樣,

這就好像是常見公務員出國的那種假考察真觀光的心態,

輸只能說是必然的吧!

 

說實在的,其實我覺得與其進行這種無償的體育培訓,

倒不如將一切作契約化的處理,

與選手訂立契約,就像我們工作的責任制一般,

先給他們一切需要的資源,

但必須讓他們承諾能夠達到甚麼樣的成績,

一旦達不到,抱歉,那些培訓過程的費用,必須按比例來繳回,

有賞而有罰,就好像美國職棒大聯盟設立的許多高額獎金一般,

才是發展體育最根本的解決之道,

否則以這種鄉愿式的做法一直搞下去,

可以想見的,下一屆的奧運,

必然又是出發前信心滿滿,出發後灰頭土臉的返回吧!

 

再說到我們的體委會主委戴遐齡,

本來在檢討的時候,直言楊淑君表現最差,

那時候覺得她超有guts的,我們需要guts(想到熊麻吉的梗),

沒想到被政治人物與大眾一批評,

先是改口說:我說的是楊淑君的表現最讓我驚訝,

後又針對她的"鑽石說",

解釋為:每個選手都是我們的鑽石,我們要細心雕琢,才能夠在國際上發光.

真是夠了!(這讓我想起當年新竹市長林政則的"抗議"與"抗疫"的荒謬解釋)

有這樣不敢仗義執言的官僚體系,

也無怪乎馬政府的民調已然等同於雞蛋水餃股的價位,

實在是其來有自阿!!

 

 

綜言之,對於觀眾而言,

或許當我們觀賞完一場勢均力敵的比賽後

(如跆拳道選手魏辰洋那一場奮力挽回的比賽)

會覺得過程才是重要的,輸贏反而是其次;

然而,對選手而言,比賽就像打殊死戰一樣,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非黑即白,根本就不存在絲毫的模糊空間,

所以別再說甚麼"雖敗猶榮"的搪塞之語了,

因為輸了就是死路一條,

沒有這種破釜沉舟的決心,

無怪乎每每我國選手在運動賽場上的報導,

最常聽見的...就是這"雖敗猶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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