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總統大戰僵屍 ( Abraham Lincoln vs. Zombies )

                                              Vs.


吸血鬼獵人:林肯總統 ( Abraham Lincoln: Vampire Hunter )

 

呵呵...很有趣的,昨天偶然在對岸的影音網站上,

看到"吸血鬼獵人:林肯總統"的電影,

心想著....ㄟ...這不是最近才剛上映的院線電影嗎?

想不到對岸的效率居然這麼高,已經放到網站上放映了.

好奇的看了一看,一開始片名打出來"Abraham Lincoln vs. Zombies"

我還逗趣的跟老婆說:

奇怪,"Zombies"明明就是僵屍,台灣怎麼會翻譯成吸血鬼呢?

 

 

繼續往下看,劇情也確實是林肯總統拿著大鐮刀,勇猛砍殺僵屍的情節.

只不過一直都是平鋪直敘的故事鋪陳,令我開始狐疑:

奇怪,明明記得預告片演的好像是林肯年輕時候的劇情,

怎麼整片都不見這樣的內容呢?

在觀賞完畢後,還很好奇的問老婆:

"妳剛才有沒有看到一段林肯砍大樹的情節阿?"

(依稀記得預告片有一段林肯氣勢磅礡的砍伐一顆大樹)

 

在老婆給了否定的答案後,

才恍然大悟這根本就是一部山寨版的電影,

本來還以為這是一部舊片,

但後來上了專業的電影網站IMDb查詢後,

才知道這居然還是2012年出品的電影,

這擺明根本就是衝著"吸血鬼獵人:林肯總統"而來的麼,

覺得好笑之餘,也感到頗為有趣,

沒想到美國人現在也流行起山寨文化了.

然這樣的山寨文化顯然更為的高明,

因為別說是自己看到最後才發現是假的,

就連對岸的一些電影評論網站,

也將這山寨版的海報,誤植到了正版的影評當中,

真是有那麼點諷刺阿!

第一電影網_吸血鬼獵人 

摘錄自"第一電影網"

(光是 "Vampire" 變成 "Zombies",就該知道怪怪的了)

IMDb_林肯與僵屍 

IMDb的評分:3.1分

(滿分10分,3.1分無疑的是相當的低阿.....

呵呵...看看網友的評價,

大多是"如果想浪費生命,那就去看吧"云云等負面評價居多)

  

就是林肯總統拿著大鐮刀的帥勁,

讓自己居然絲毫沒懷疑這是部山寨片...

(片子內的殭屍像極了惡靈古堡中的活死人,

說是惡靈古堡的姐妹品也許還比較貼切一點)

 

當然囉!就電影的製作而言,倒也是人模人樣的,

只不過整部片子像極了50's至60's年代的恐怖片,

運鏡方式有點陳舊,

而且拍攝地點都集中在一個仿若億載金城的小莊園內,

真的是超級小成本的製作,

呵呵...誠如美國網友們所言:

如果真是閒到發慌的話,再推薦來觀賞一下囉!

 

自然的,誠如自己一再強調的,

再難看的片子,一旦有人願意發行,

或代表著其中也隱藏著某一些發人深省的意涵,

端賴自己能不能與之有所共鳴罷了.

就這部片子而論,在整部爛情節連連的鋪陳背後,

還是讓我找到了個值得抒發的感想.

在電影中,基本上對於那些變成僵屍的人們,

存在著兩種立場的對待方式:

林肯總統一方認為僵屍已經失去的自我,

因為可能危及正常人民的性命,

所以除了砍殺之外,別無他法.

而且終結僵屍的生命,

某種程度也是讓他們得到一種解脫.

但另外一派卻認為,僵屍只是一種疾病,

只要能夠找對藥方,就能夠將他們醫治康復,

所以砍殺是違反人權的作為.

兩派之間對於人權的對立,

讓我對於"人權"的諦義,有了更為完整的想像:

綜合上述兩派的說法,個人認為,

所謂的"人權"立論之成立與否,

基本上必須建基在以下兩項前提之上:

 

 

1.個人意志至上

不同於基督教等宗教的上帝造人論述

(宗教咸認為是上帝創造了人,

故該由其創造,由其結束,

輕言結束生命都是違反上帝指意的)

我認為生命的結束權應該掌控在自己手中,

當個人認為現有的生活條件已然比死亡更加痛苦時,

了結生命絕對可以是一種選項,

而這也該是一種天賦的人權才對.

這就像一直以來的安樂死爭議一般,

倘若當事人一意求死,

卻因著所謂道德理由而拒絕執行,

這又是彰顯了甚麼樣的鳥人權呢?

好似劇中的活死人一般,

與其當個三魂不見七魄的遊魂,

還不如死得痛快,來得自在,不是麼?

2.社群安危優先

我從來就不相信甚麼天賦人權的屁話,

人權之給予,其依據應該是來自於社會,

因著社會秩序的維持與良序,

個人人權才有最完善的保障基礎.

換言之,一旦自我的行為背離了社會所允許的權限,

則該人權就應該受到一定的箝制,

就好似國家的刑罰一般,

當罪犯行為達到了非與世隔絕的地步,

不給予死刑又如何能讓社會的秩序得到維護呢?

就像劇中那些會吃人的僵屍一般,

當行為危害到其他人民的情況下,

抱歉,當初所賦予的人權,就該被當然的收回.

換言之,人權絕對不是無限上綱的神主牌,

而是必須立基在行為合乎社會良序規範下,才能給予的恩惠.

(呵呵...我想這些論點一定不見容於那些支持廢死的社群,

但有時想想,支持廢死者,除去了那些上帝旨意等泛泛之論外,

好像也沒其他更有說服力的說辭了吧.....)

 

綜言之,這一部電影給我的啟發,

來自於對人權的一種重新省視:

唯有在循著社會良序規範下,

按個人之意志進行作為,

才有絕對意義下的人權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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