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套結殺手(20181121).JPG

未知大家聽到"癖好"這個名詞,會給予著甚麼樣的定義呢?

它跟"喜好"之間的區別又在哪裡呢?

就我的解讀,"癖好"與"喜好",本質上並不存在著差異性,

泛指的都是個人心之所向、能促使自己喜悅的興趣。

然而,當社會性的規則不斷的進入到個人場域後,

箇中用以督促人們遵守的規範,便會給予興趣不同的道德標籤。

合乎良序社會準則的,成為世人所正向鼓勵為之的"喜好",

相反的,那些不為社會所認同、遭到唾棄的興趣,就成為"癖好",

僅能夠躲在暗處中縱情,而無法見容於陽光之下。

 

類似以社會性壓迫個人價值的問題,

最為顯見的,是當今輿論熱議中的同性戀議題。

同志間的愛戀,本是屬於私領域下的自由,

但過往卻基於道德風俗、乃至於宗教教義的社會性理由,

將之貼上病態的標籤,甚至更進一步的希冀以"矯治教育"來導正之,

致使同性戀往往僅能轉至地下情,而無法見容於"正常"的社會,

接續的才會衍生出許多被汙名化的怪誕情事,

引致於在論證中,墮入了黑暗面的循環。

 

換言之,當下反對同性戀者,事實上多少存在著倒果為因的謬誤,

總是說著因為同性相愛如何如何,才會出現各種社會定義下的亂象。

但他們所不曾想過的,是亂象的背後,

也許正是截因於同志不見容於社會所造成的。

基此,一昧的將之打成社會的異端,

反倒是讓心目中的理想社會更加悖離。

 

當然,同性戀如此,廣大的各種癖好亦乎如此,

當癖好的類別無法被社會所認同,致使這些癖好的熱愛者,

只好躲在暗處中作為,深怕有朝一日,

自己的秘密會被曝光,受到輿論大眾的譴責

那種既懼怕卻又無法壓抑慾望的心境,

一步步的將自我帶往極端的方向行事,

縱使最初的本心是良善的,僅僅為了滿足慾求,

但在長期黑暗的窘迫下,終究還是會走上毀滅一途。

 

基此,作為希冀社會更加良善的人們而言,

我們究竟是要持續的藉由道德譴責的眼光,

來排除這些癖好見容於社會呢?

抑或是選擇給予一個合宜的場域,

讓他們有足夠的空間得以紓解對癖好的熱愛呢?

這就取決於個人價值信仰的問題囉!

(以下有雷,敬請慎入)

 

故事敘述一個篤信基督教的小鎮上,出了一名連環殺人魔,

他的犯案手法很特別,只是將被害者以童軍繩綑綁,

並未竊取財物,也沒有任何性侵的跡象,讓人不知動機為何。

但奇怪的是,在密集犯案、殺了十餘名受害者後,

接續的十年,就沒有再發生類似的案件,成為一樁未結的懸案。

 

某一天,鎮上的泰勒開著父親的車子,外出與初相識的女友約會,

正打算在車上翻雲覆雨之際,女友在車內找到一張SM的雜誌照,

讓她頓時備感噁心,並先入為主的認為泰勒相當變態。

吃了悶虧的泰勒,心中忿忿不同,決定要找出該照片的主人,

四處搜尋的結果,讓他在車庫地磚的夾層間,找到一個神祕的盒子。

打開一看,裡頭非但有不少SM的雜誌,

甚至還有許多用拍立得攝影的照片,當中每個女子皆被綑綁著;

這不禁讓泰勒懷疑起自己擔任童軍教練的父親,

認為他正是當年的童軍繩連環殺人案的兇手。

 

父親自然不是傻子,在發現泰勒偷看過他的秘密後,

娓娓道來箇中的緣由,原來那些東西並不是他的,

而是其弟魯迪的,魯迪正是殺人案的兇手,

但在十年前,卻因著愧疚而希冀自殺,最終成為植物人,

這也是為何接續十年間,都未曾再發生兇殺案的原因。

泰勒對此半信半疑,後來在追查此案的友人慫恿下,

決定跟蹤父親,愕然發覺父親有著穿女裝的變裝癖,

之後更進一步發現,父親喜歡拍攝陌生人被綑綁的照片。

 

透過這些跡象,儘管父親一在矢口否認,

泰勒認為父親肯定與當年的殺人案脫不了關係,

最終殺了父親,並製造成槍枝走火的假象。

然而,為了保全父親及家庭的名譽,

他決定不對外公開父親的癖好,及其可能是連環兇手的秘密。

 

就個人的分析,我覺得父親所說的當屬真相:

連環殺人案的兇手是他的弟弟魯迪,有著綑綁後將人殺害的癖好,

而父親同樣對性有著偏執,除了變裝之外,

還喜歡欣賞人們遭到綑綁後掙扎的模樣,這讓他感到興奮。

但比較重要的一點是,他的確未曾想要殺害任何人。

可惜的是,對泰勒而言,見到形象完美的父親崩壞,

本身便已陷入到晴天霹靂的情緒之中;

復以再知道了父親幾近變態的癖好後,

一時之間,將種種負面的道德標籤往父親身上貼,

將之與連環兇手的意象相互連結。

最終自己做出審判,認為父親無法見容於小鎮之中,

決定將之殺害,並且維護其生前所建立的榮譽。

儘管結局留了究竟父親是自殺或他殺的伏筆,

但不論是哪一種死因,都在在呈現著道德審判的無形迫力,

壓迫著人們為了追求名譽這樣的社會價值,

寧可選擇以死亡的方式,證明自己是正常的個體,

想來還是挺駭人的。

 

電影中同時也給類似的癖好,開了合宜的兩帖解方--家庭與宗教:

透過家庭的包容,能夠一起攜手去克服深居暗處中的慾望;

藉由宗教的開導,底心下的衝動亦能獲得適度的調適。

誠然,我並不否認這樣的解方沒有效果,

某種程度,這些所謂的"安定力量",還是存在某種連結,

牽引著個人走在經常性的軌道上,不致於做出逾矩的行徑。

不過,弔詭的是,家庭與宗教往往是兩面刃,

一方面作為指引明燈的同時,

另方面卻也是道德審判最強而有力的一股力量,

讓期欲走出黑暗的人們,往往感受到的,

並非一種溫暖,而是一双双等待著譴責的眼光,

愛得越深,壓力越大,終究讓兩帖解方無法成為一種救贖。

(Ps.最簡單的例子,莫過於當您關起門在房間觀賞情色影片的當下,

 長輩們忽然開門撞見您的行徑,則您當下的反應,

 會是羞愧得無地自容呢?還是有鬆了一口氣的感覺?

 相信答案往往是前者吧!

 社會中給予個人的道德壓力,正是如此的強大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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