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的擬定,必然有其邏輯脈絡可循。」

政策不會憑空出現、尤其是針對攸關人民福祉的政策,

往往更是經過縝密的思辨後做出。

然而,從政策一直到付諸法令施行的過程中,

卻分別須經過行政與立法兩個屬性不同的機關議決,

致使得最終產出的政策結果,早已悖離了原初的政策設計邏輯,

因而造成政策在推動上的窒礙難行。

 

很清楚的,儘管行政與立法機關同樣係對人民負責,

但行政機關的政策產出來自於文官體系

思考的理路,乃從擘劃國家當前的發展願景為目標,

是故乃以斟酌各方利害團體之立場,再擬定出衡平多方的方案。

相對的,立法機關存在著個人形象與選區經營的考量,

端看政策的角度,往往係從單條法條的修正作思考,

而沒有整體政策制定的邏輯脈絡觀念;兩者立場上的歧異,

致使政策在歷經折衝過程中有所變調。

 

2015年底開始勞方團體所爭執的「刪減國定假日7天假」議題,

即是經典「政策走味」的案例之一。

7天國假之所以成為爭議焦點,係當時在勞動基準法修法過程當中,

至少歷經35場勞資座談會、行政院提出配套修法、立法院通過單條修正、

勞動部修正施行細則、立法院退回施行細則、研擬以假換假的因應措施、

行政命令失效回復7天國假、一例一休搭配國假全國一致的修法配套等過程。

眼見著勞基法即將再次修法,預期「還我7天假」將再次成為矚目焦點之際,

茲透過本文的解析,娓娓道來刪減7天國定假日的始末。

 

  

週休二日配套修法的歷程

 

政策從開始到產出,至少須經過多方協調、草案擬定、修法審議等階段,

回顧整個勞基法「週休二日」配套修法的歷程,

可回溯至馬政府時期開始研議降低工時政策、舉辦30餘場勞資座談會說起。

 

(一)35場合理工時勞資座談會 (1036)

馬政府時期為瞭解勞資雙方對於降低工時修法的立場,

勞動部從1036月開始,陸續召開35場合理工時勞資座談會。

參與成員除了各區域的勞資雙方代表外、尚有地方勞動行政單位與會,

當時初步達成的三點主要共識有:

1每週正常工時不得超過40小時;

2、每月加班延長工時提高至60小時(現行46小時);

3、國定假日刪減至12日(現行19天)。

 

(二)行政院提出配套修法 (1044)

針對縮短工時至單周40小時的政策,

工商團體普遍認同縮減工時的主張,但咸認為工時應該更具彈性,

因此提出「雙周80工時」、「8週變形工時延長至12週」、「延長工時應高於60小時」等配套。

在歷經與經濟部和工商團體的多次協商,行政院決議彈性工時部分暫不處理,

定調的修法草案主要內容包括:

1、單周40工時;

2、加班延長工時上限提高至54小時;

3、附帶修正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刪除7天國定假日。

 

(三)立法院通過單條修正 (1045)

由於協商耽擱了草案研擬的時程,在行政院版本送達立法院之前,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已提前在51日初審通過立委所提出的縮短工時版本,

當中主要僅修訂勞基法第30條、規定法定工時為單周40小時,並無任何配套修法。

其後儘管行政院版本送抵立法院,本應付委審查或逕付二讀,

但在執政的國民黨委員普遍對於加班時數部分仍有疑義之下,傾向先擱置不處理,

因而讓立法院版本於515日在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自民國10511日施行。

 

(四)勞動部預告修正施行細則 (1048)

因著立法院僅通過縮短工時法條、而未能同步修正相關配套措施,

致使工商團體大為反彈,認為政府未能信守當初協商合理工時制度的承諾。

為降低資方的衝擊,勞動部遂預告以不涉及修法的行政命令修正,

修改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將7天國定假日刪除,

使全年總工時僅下降48小時,希冀將企業的衝擊降至最低。

但如此一邊縮減工時、另一邊又刪減假日的做法,引發勞團的抗議,

並呼籲全國國定假日一致的做法,應是調整公教人員的國定假日、

讓全國公私部門受僱者皆一體適用年休假123日的勞動條件才合宜。

 

  

(五)立法院退回施行細則 (1054)

因應10511日施行單周40工時,

勞動部於104129日修正公布「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正式刪減七天國定假日;

至於其他勞基法修法的配套措施,則因著總統及立委選舉在即,

朝野立委皆不願對此表態而未再行修法。

然而,當單周40工時施行後,

許多勞工一方面並未因此享有週休二日,另一方面又遭砍7天國定假日,

引發民進黨立委的關注,除了進一步研擬修正勞基法36條、切實落實週休二日外,

也同步將刪減7天國定假日的行政命令,從備查改為審查,

並在48日作成決議將其退回,使勞動部必須在2個月內完成更正或撤銷的決定。

 

(六)有薪照顧假取代7天國定假日的構想 (1055)

在立院將施行細則退回後,勞動部內部曾經研議兩項維持刪除7天國定假日的因應對策:

一是研議修改勞基法第36條,修正為每七天中,一天為休息日,一天為例假。

另一則是搭配研擬多時的勞工每年7天有薪照顧假,「以假換假」的方式,

完全保障勞工的休假權利,並且得以讓國定假日全國一致的目標。

不過,正值新舊政府交接期間,舊政府認為不宜在看守期間繼續推動重大政策,

故決定將施行細則廢止與否的問題,交由新政府來決定。

 

(七)行政命令失效回復7天國假 (1055)

民進黨政府於520就任,前勞動部長郭芳煜在524日接受媒體專訪時,

即明白表示:刪除7天國定假日的行政命令將予以撤銷,先行恢復7天國假,

並在一個月內提出修法,在勞基法當中明訂週休二日,並同步讓國定假日全國一致。

易言之,新政府的態度很明確:

一旦勞工得以落實週休二日,則7天國定假日才有刪除的正當性。

 

(八)「一例一休」搭配國假全國一致的修法配套 (10512)

民進黨政府通過週休二日配套修法,與先前國民黨版本最大的差異,

在於將工商團體所要求的工時彈性,非以提高延長工時的做法,

而是規定兩日休息當中的「休息日」得以視需要出勤。

惟以提高休息日加班費、用「以價制量」的方式,

讓雇主非必要不會讓勞工於休息日加班,藉此來達到具體落實週休二日。

然而,勞團與立法院對「一例一休」配套修法仍抱持著保留的態度,

因而使得刪減7天國定假日持續成為勞資雙方攻防的焦點

資方認為政府該信守承諾,既然工時已從「雙周84」減至「單周40」,

自然也該按最初的協議,以刪減國定假日作為配套

相對的,勞方則認為一例一休根本無法達到實質週休二日,

因而也就不存在刪除7天國定假日的正當性。

 

7天國定假日的政策屬性解析

 

「砍掉勞工7天國定假日」就一定是引致勞工長工時的禍首嗎?

單就刪減假日的行為而論,或許如此。

然而,經過前述的政策歷程解析,從研擬縮短工時的座談會開始,

到其後實質進行勞基法修法的歷程當中,「刪減國定假日7天假」的政策,

其實一直都是作為「單周40工時」修法的當然配套,

並未因著政府的更迭,而有所政策上的轉變。

換言之,當工時降低至單周40工時」的目標達成

7天國定假日也就該同步走入歷史。深究其原因,

除了工商團體所宣稱的修法共識外,

其實最主要的,係在於「緩步改革」的需求。

因著產業總有其人力與成本配置上的調適期,因而在工時制度的調整上,

有必要以漸進式的變革,讓產業不致於因經營環境的驟變而發生營運危機,

避免勞資雙方因政策變革而同蒙其害,此為政策最初的發想。

 

可惜的是,當理性的政策構思,遇上了感性的權利捍衛

一切看似圓滿的配套措施,也就因此有了屬性上的轉變,

從可茲議價的政策論辯,搖身成為無可挑戰的圖騰。

誠然,面對著廣大辛苦的勞工朋友,民意總期待著一步到位的改革,

畢其功於一役的最大化勞動權益的向前邁進;

然而,囿於國家總體發展的考量,

在大環境僅允許緩步改善勞動條件的情境下,

政策配套與勞權捍衛之間的折衝,端賴的是為政者洞悉全局的睿智抉擇。

 

結論該是終結政黨惡鬥共業的時刻

 

自台灣首次出現政黨輪替以來,「政黨惡鬥」一詞,儼然成為政治事務上的同義詞:

扁政府期間,相信大家對於國民黨「逢扁必反」都不陌生;

換到了馬政府時代,好似也沒印象民進黨在哪項政策上,有過立場相仿的支持。

台灣彷彿陷入到命定的輪迴當中,持續性的空轉虛耗著,著實令人憂心忡忡!

 

  就以週休二日的修法為例:

在馬政府執政末期,已獲得國會多數席次的民進黨要的是「兩例假+7天國假」;

政黨輪替後,「兩例假」變成了「一例一休」,

而當初認為「兩例假」窒礙難行的國民黨,則反成為兩例假的堅定支持者。

種種「換了位置,換了腦袋」的反轉舉措,不免令人莞爾,

若非將之視為政黨惡鬥的具體表徵,實也不知該如何加以解讀了。

端看整個7天國定假日的修法始末,我心中不禁暗自掂量:

假若當初民進黨立委們未將刪除7天假的行政命令退回,

讓一切回歸最初政策制定的配套架構,

則後續所衍生種種立法過程中的爭議,或許根本就不復存在。

換言之,在政治局勢瞬變的當下,各黨各派皆有一朝執政的可能,

倘若在問政期間,係以無限上綱的形式做政治操作,

當下也許搏得民意的激賞,但對於未來執政的長治久安,

都將只是埋下不定時未爆彈的遠憂。

 

7天國假爭議殷鑑不遠眼見著勞基法即將再次修法,

現階段行政院所推出的版本,遭到來自於各界的譴責聲浪,

紛紛將其視之為極盡偏頗於資方的修法。

誠然,當中某些恐有顛覆勞動基本價值的條款必須堅守,

但在確立勞工安全及權益無虞的前提下,

是否容有若干彈性措施的放寬可能,相信仍猶有值得理性政策論辯的空間。

唯有放下一己一黨的民意光環,以負責任的態度、做出合宜的政策配套發想,

則勞權才真正有緩步向前實現的可能。

 

*本文同步發表於"風傳媒-投書頁面":

      "觀點投書:「還我七天假」成為勞權圖騰,還有討論空間嗎?"

 

(竭誠邀請您加入我的粉絲頁,一起聊聊時政的二三事!謝謝!)


 

延伸閱讀:  

520--一代新人換舊人,但求留下青史一頁足矣--[心硯札記](20160519)

理想與現實中的"勞動部"與"資動部":部內工作月餘的感想--[人文省思] 

"週休二例"立院初審過關--一場路徑依賴,競相加碼的賽局恐已悄悄展開--[時事評析] 

最棒的勞基法,但可能也是最差的勞動條件--慣老闆的時代,該成為歷史了--[時事評析]

"一例一休"起死回生的契機:民進黨作為與否的進退維谷--[時事評析]

"一例一休"與"二例",兜機(どっち)?--自我職場經驗的心得分享--[時事評析] 

勞動部七休一新裁量基準--有進步,但落實難--[時事評析]

打工族享有謀職假,產假,生理假,資方企業嗆出走--"慣老闆"之名不脛而走--[時事評析] 

解析刪除七天國定假日爭議的癥結點--"降低年總工時"乃主要基調--[時事評析]

梅姬颱風的神救援,928颱風假全國一致--淺談颱風假政策的勞資天平趨向--[時事評析] 

蔡英文總統執政決策協調會議定調"一例一休"為"週休二日"--論述基調的疑義--[時事評析]

一例一休漲價浪潮的餘波盪漾--[時事評析]--擔心則亂,政策正確者該無所畏懼 

"一例一休"勞動基準法修法立意逐條說明--兼論未來可能面臨的問題預測--[時事評析]

所有勞雇關係,最終都離不開公義--約翰.拉斯金--《給後來者言》--[心硯札記] 

勞基法充滿對雇主的仇恨?--[時事評析]--不預設違法,如何得以洞悉資方詭辯的弊端

內閣改組,勞動部長郭芳煜卸任,由政務委員林美珠接任--珍重再見,暖心的郭部長! 

下班時間雇主傳LINE訊息算加班--確實讓"電傳勞動"法制化,小英總統2020躺著選

一例一休--休息日加班費換補休函釋出爐--[心硯時評]--個人經驗與心得分享 

一例一休太複雜,蔡總統:我法學博士看3遍也不懂--我說是慣老闆縝密算計才是真的

賴清德市長9月接閣揆?--[心硯時評]--有夢最美,希望相隨(20170724) 

勞動部基本工資調漲與否的抉擇--[心硯時評]--個人信了以漲時薪逼漲月薪的論述基調

雇佣人生 (El Empleo / The Employment)--[心硯影評]--基本工資審議前夕的短片小分享 

內閣改組,勞動部再見--[心硯札記]--細數在政府機關任事的點滴

藥妝店副店長LINE訊息晚讀遭開除--[心硯時評]--最自由的年代,最禁錮的工作模式?

台灣勞基法的「莫非定律」:一例一休再修法將全面鬆綁"七休一"?--[心硯時評] 

「14休4」等於落實週休二日?一場豪賭式的一例一休修法--[心硯時評]

捍衛「7休1」價值,勞工視角下的轉型正義--[心硯時評]

盼賴揆懸崖勒馬,莫從賴神變瘟神--[心硯時評]--窺見一黨獨大的後遺症 


arrow
arrow

    心如石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