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委託,不拖泥帶水的一部戲劇,

警方在查輯車禍案件時,原本以為只是抓到肇事者,

卻原來是抓到久久無法破案的連續殺人犯,

正在沾沾自喜破獲大案的警察,在得知最後的受害者是自己的親妹妹時,

陷入了無盡的悲痛!再加上殺人犯絕口不提棄屍地點,

不僅無法立刻對殺人犯處以極刑,

而自己也要忽略心裡的哀傷生活著下去。

直至也是同等哀傷的妹夫,設局將殺人犯法外就醫時,

在最後的追捕中,如果警察當場打死殺人犯,那麼就是動用私刑,

對於執法人員是一種挑戰—即使那殺人犯最終會被判死刑。

 

但那警察想起妹夫生活哭喊著說:"他也想好好生活下去!但是他沒辦法!"

為什麼?

因為心裡的怨和恨沒有一個出口,

為什麼會發生在我身上?為什麼那犯人可以囂張的說他不要說出埋屍地點?

 

  

當我們看到社會新聞,看到鄭捷殺害那麼多人,

我們可以體會那失去親人千萬分之一的痛嗎?

可以體會每天都和自己相處,一起吃飯的親人,

親手照顧到長大的孩子再也沒辦法回家嗎?

不能!完全不能!!

 

所以最後那劇裡的警察開槍射殺了那個殺人犯,

或許唯有這樣,那警察的心情才能平靜的生活。

 

很難想像真實社會案件有多少人可以手刃仇人?

看到許多虐童、虐嬰卻用業務過失來判決,

叫那些做母親的如何平復呢?

只是用時間來麻痺傷口罷了,

騙自己時間可以治療一切,因為一直沉浸在悲傷裡,

久了反而常人覺得受害者家屬放不下、舊事重提!

 

我想,只有那加害者是被親手執行死刑,那心才會平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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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如石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