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挨轟 郭芳煜:是最好的折衷-民視新聞--YouTube

近幾週以來,勞動部的大事,即是"一例一休"版本的捍衛戰,

從立院,工會,資方,社會,輿論...幾乎是傾盡人力的向各方解釋該版本的美好,

大致上能夠想到的遊說理由,就是媒體上所呈現出來的那些,在此也無須贅述.

倒是近來自己在思考"一例一休"與"二例"的時候,

感覺上唯一還能想到給「一例一休」做辯護的,就是「勞動基準法」的屬性

--勞基法是「最低規範」,而非「最高標準」,因此:

(1)照顧尚未週休二日的勞工族群:

     本次勞基法修法所欲針對的對象,

     主要是那些目前尚未週休二日,且週六加班沒有領到加班費的勞工族群.

     經本次修法後,該族群按產業別的差異,

     要麼確實得以領到加班費(而且加班費還較過往規定更豐),

     要麼可以落實週休二日(無須加班,休息日就是放假日),

     進步到與其他早已週休二日的勞工相同,這是最重要的修法目標.

(2)兼顧經營困窘的中小企業:

     不得不承認的,台灣許多中小型企業,在全球化的衝擊下,經營環境相當艱困;

     這也是勞動部在修訂勞基法相關罰則之時,總是會以保留低限的做法

     (如勞檢罰則2~30萬,即使上限改為300萬,也都會建議2萬不要更動).

     週休二日的法案亦同,倘若貿然以毫無出勤彈性的兩例訂之,

     引致於造成部分產業經營面臨困難,最終惡性循環,勞工也無法因此受益.

     基此,訂立較為務實可行的法案,也就是當下推出的"一例一休",

     讓各該產業皆能夠適用,據此造福其下勞工朋友,乃所謂雙贏的處理模式.

  

終究希望勞工皆能有兩日例假,但那應該是由雇主主動給予勞工福利

(如當下已有六成企業優於現行勞基法,給予員工週休二日),

而非由法律來強制實行之.

就好似攤開各國的勞基法,其實我們所規範的勞動條件,

可是一點都不輸給歐美先進國家.

但是,為何國外工時可以比我們低,福利往往比我們好,

一切都截因於人家並不是依循著勞基法最低標準在訂立勞動條件,

只有台灣,勞基法給勞工1,資方必然就只給1,不會多給分毫.

無奈啊...慣老闆太多,訂甚麼法令都只是形同具文...

 

國民黨突襲 初審通過「週休二例」版本-民視新聞--YouTube

無奈的是,在國民黨吳志揚委員所推出的"週休二例"修法草案,

於今日初審過關後,一切恐怕導向截然不同的結局.

在勞團與輿論咸有志一同的堅定支持"二例"的情況下,

未來在立院的協商與表決,執政的民進黨,

恐將陷入非競相加碼不可,進退維谷的窘境.

一方面自家政院版的"一例一休"必須尊重,

但面對挾著巨大民意支持的"二例",又完全無法等閒視之.

而修法最終極可能在各黨都不願踩剎車的情況下,最終甚至以"二例+7天"坐收.

 

如此"路徑依賴,競相加碼"的修法賽局並非不曾發生過,

(甚麼是"路徑依賴",套句"犀利人妻"的經典對白,就是"回不去了...")

在當年將立法委員選制,由複數選區單記非讓渡投票制(SNTV),

改為今日單一選區兩票制的時刻,即有過路徑依賴的經典修法:

當時在SNTV選制下,充斥著黑金腐敗,

因此民進黨喊出單一選區兩票制的修法方向,主張該修法才是一種進步,

不料其他政黨自然也不想落於人後,在林義雄主席喊出立委席次減半後,

基於民氣可用,各黨索性在選制修法上,再加碼席次減半,

最終成為現下113席的國會席次結構.

然而,熟稔國會運作的學者咸認為:

按人口數來看,台灣國會席次應落在200席較為恰當,

113席完全是政治議價下的結果,而非立法專業的考量.

但試想,要再增加到200席,可能嗎?

 

相仿的情況,按當下的社會氛圍,"週休二例"進到立院審議,

別說不可能,是真的有機會在各黨互有社會支持盤算下過關,

屆時,若施行後才察覺更加不利於勞工的福祉

(如產業崩潰,抑或是其他你我所想不到的慣老闆伎倆...)

恐怕真的就回不去了...宜慎思!

 

或許勞工們對於"彈性"二字,普遍感到極其厭惡,

畢竟過去吃了太多工時,工資方面彈性的虧,可以理解.

然而,一個沒有絲毫彈性的勞基法,

必須規範林林總總,包羅萬象的行業別,是不是真的恰當,

恐怕是大眾真正得好好深思的課題吧!

 

延伸閱讀:

理想與現實中的"勞動部"與"資動部":部內工作月餘的感想--[人文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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