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與理想中的勞動部.jpg

資料來源:PTT網路

近來週休二日"一例一休"與"兩例"的話題正夯,

自己同是身為勞動部內的一份子,對於政策面向的評論,角色上也不是那麼適合.

但從個人進到這個體系月餘的所見所聞,其實有著三點頗為深長的感觸:

  

1.勞動部該立基於勞工權益的本位研擬部內政策:

對於"一例一休",網路上一片撻伐之聲,說著"勞動部"應該改名為"資動部"云云,

但坦白說,是"一例一休",還是"兩例",

其實勞動部本身或僅是政策與法規制定與監督的單位,而非握有最後的主導權.

這些攸關於勞動權益的重大政策,

除了定期的勞資協商會議磋商外,

還必須會同其他相關部會(如經濟部,國發會等)共同研擬,

經過行政立法的黨政協商平台溝通,最終才可能有確切版本產出.

而經過上述流程議決的最終版本,往往早已非原初勞動部內所構思的樣態.

換言之,我頗贊同網路上所流傳的圖片(見上圖),

勞動部內所推出的版本,必須得是百分百立基在勞工權益上進行研擬,

如此一來,當版本推到了行政院,面對著以代表資方意見為主的經濟部和國發會,

即使被砍了某些福利選項,相對也還會是有利於勞方的版本.

相反的,倘若部內推出的版本,即已經是多方妥協下的結果,

則送至行政院,乃至於最終在立法院議決時,將更增添不利於勞工的不確定性,

枉費了當初升格勞動部,以勞工權益為本位的初衷.

 

2.重大勞動政策該進行"包裹式磋商":

現今的勞動政策議定,採用的乃是"逐案審議"的模式,

諸如"週休二日","基本工資"等重大議題,都是按先後的既定時程,

一項項的進行勞資與部會間的磋商,引致於所有事關勞工的政策,

其實都是妥協下的版本,從來就不可能有任何一案是純粹偏袒勞方的.

我個人就在想:倘若透過"多案包裹審議"的模式來制定政策,

勞方代表是不是會存有著比較大的議價空間呢?

譬如:倘若將"週休二日"與"基本工資調漲"兩項政策同時處理,

在"週休二日"上,勞工向資方妥協,從"兩例"改成"一例一休",

藉此來換取資方得在"基本工資調漲"一案中讓步,達到薪資調漲的目的,

進行準利益交換的磋商,雖說也是互有得失,

但似乎比起現今每案皆妥協的情況,是更為有利的做法,值得省思.

  

3."勞動基準法"屬性的認知謬誤:

勞基法其實是保障勞工權益的基本法律,

該是一個"底線"的概念,而不是一個"標準"概念。

現今對於勞基法的許多爭議,就如同"22K方案"與"基本工資"一般,

產生一種「定錨效應」—

"資方將此"最低限度"的條件,認知為「比照辦理」的標準,

總是以為只要符合這個最低規定即可。"

但我們真正希望的,是資方能夠以優於勞基法的標準為己任,

勞基法所保障的,僅僅是勞工的最低人需而已。

基此,我個人認為勞動部未來該會同相關部門,再研擬出一些配套法案,

名稱可訂為:"幸福勞動法",抑或是"就業幸福法"等...

將願意遵守勞基法規範、甚至優於勞基法的資方企業,

給予相應的減稅或投資獎勵方案,促使資方有誘因提升整體勞動條件,

讓「棒子(勞檢)」與胡蘿蔔(減稅or投資獎勵方案)同時運用,

才有機會真正翻轉勞工境遇實現勞動部以勞工為己任的理想。

 

以上,是我個人在勞動部工作月餘的若干心得,

畢竟看著部內同事們每日辛勤工作,被攻訐至此實在不忍.

總期盼這個部會能夠獲得人民的肯定,

而非如今陷入烽火連天般的網路謾罵,坦白說有那麼點可惜了...

 

延伸閱讀:

"週休二例"立院初審過關--一場路徑依賴,競相加碼的賽局恐已悄悄展開--[時事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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