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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到第一線的政治工作,

親身體驗到了與教科書中截然不同的情況,著實有著不一樣的體悟.

記得前一陣子,曾經傳出時代力量的立委洪慈庸有"喬病床"的情事,

被外界抨擊為在搞特權,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

當事人第一時間連忙否認並澄清,但其實在這個圈子內的人都瞭,

類似的"選民服務",真的是家常便飯的事,一點都不稀奇.

  

政治,有它的理想性存在,但政治也頗為現實,

以選民服務而言,

選民多數不會有太遠大的政治理想,在乎的是庶民生活的點滴.

因此,當接獲了選民的請託,你不做,他們大可再去找其他民代,

倘若其他民代願意幫忙,那麼,這一票,甚至是一家人的票,就這樣硬生生的被拉走了.

您說:您做不做呢?

由此可知,為何很多人總是"換了位子,換了腦袋?"

道理很簡單,沒選上前,滿腹理想與抱負,

總認為自己可以是那個改變台灣政治的關鍵因子;

但選上後,他們就會深深的體悟到:

"沒有權力,就沒法繼續為民服務,則奢談的理想,都是空",

換言之,當選後最重要的任務,就變成了為繼續連任預做準備,

則選票的人脈的經營,就變得格外重要而不可或缺了.

這就是對政治人物而言,存乎於理想與現實之間的折衝吧!

 

那麼,這種為選民服務的"喬文化",到底算不算是合乎民主的原則呢?

以民主最為人所週知的"普遍","平等"特質來看,

當民代的選民服務,是不分富裕貧窮,只要一通電話,都願意為民眾喬事,

管道為每個人都敞開的前提下,坦白說,其本質上就只是做個中間人,

將民眾的需求反映給相關單位了解而已,根本算不上甚麼特權.

真正該被譴責的,

該是那種只願意做為財團發聲筒,而漠視普羅百姓請託的民代,

那才叫作為特權階級開後門吧!

  

尤有甚者,各個局處室每個年度都會保留給民代一定額度的工程款,

民代可以就民眾所陳情的事項,按急迫性的需求,向局處提出執行的籲求.

類似的做法,在外界看來,或許被稱為民代與政府之間不可說的秘密,

通常並不會給予太正面的評價.

但倘若仔細的想想:

民代所提出的工程建設要求,其實也都是來自於民眾的陳情,

許多幾乎都是民眾認為有急迫性需求的事項,

這難道不算是在執行民意之所趨麼?

唯有那種將工程款作為私相授受用途的,才是特權吧!!

 

綜言之,我個人認為:

不論多麼民主的制度,通常民主指的是選舉的過程,

在選舉之後,其實仰賴"人治"的成分還是相當大,

這時候,期欲持續維繫著民主政治的實踐,

則民意代表的素質就顯得格外重要.

倘若民代可以站在公義的角度使用權力,

則所謂的喬事,也只不過是進行應該有的選民服務而已;

相反的,如果民代是立基在特權階級的立場上辦事,

則喬文化下的權力行使,才會淪為一種大眾印象中的陋習.

 

所以,您說:"喬文化"就是一種錯誤麼?

我覺得"不",一字記之曰"心",

假若喬事"不分大小漢,不分好野散"(台語),

則喬事的本質,正是選民服務之所在,何來特權之說?

是故,民代個人的初衷,才是民主成功與否的箇中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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