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4】台北文創爭議 四度談判破局 -udn tv--YouTube

繼與遠雄之間的大巨蛋爭議後,台北市政府如今又將瞄頭轉向富邦集團的松山菸廠文創大樓,

先是批評園區內不是開美食餐廳,電信公司,要不就是舉辦精品名牌的時尚發表派對,

根本完全都悖離了文創產業的精神,到處充斥著"假文創的"掛羊頭賣狗肉現象.

如今,台北文創公司也公開發表聲明,認為文化局的期待已遠遠超出契約內容,

甚至超出了法律所賦予締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迫於無奈,

將建請市府可考慮鑑價買回文創大樓,雙方朝合意終止契約的方向進行協商.

簡而言之,台北文創公司表示...不玩了...

對此,台北市政府如何因應,且看後續柯文哲市長的決定.

  

端看柯文哲市長上任約莫不過半年,

就分別針對遠雄大巨蛋與富邦文創大樓開刀,

我想多數民眾或許看得過癮,畢竟政治人物膽敢直接單挑財團,

本身就是個讓人腎上腺素上升的戲碼,柯文哲或許是空前絕後的奇葩.

然每每當爭議回歸到契約精神之後,當初震怒的態度,似乎又有那麼點龜縮,

就像本來信誓旦旦的嚷著不惜拆大巨蛋解決爭議,

最後也不得不以危及捷運安全的理由來自找台階下.

但這至少證明了,即使人治的色彩再濃郁,

柯文哲與市府終究還是服膺著民主政治下,最根本的契約效力,

不致於走向了任意妄為的獨裁道路上,依舊值得稱許與嘉勉.

 

然而,對抗財團是一回事,但是不是"抗爭有理",就更待商榷了.

從一連串針對松山菸廠文創園區的爭議看下來,

個人認為,市政府文化局,甚至是多數的台灣民眾,

對於"文化創意產業"一詞,似乎在界定上猶處於渾沌不明的階段,

大家對於"文創",顯然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刻板印象謬誤.

以文化局為例,從他們針對文創大樓使用名目不符的發言看來,

他們對於"文創產業"的意象,

大概不出"文創市集","去財團化","手作工藝"等幾個關鍵字.

基此,他們首先反對美食餐廳的進駐,認為"吃的"哪是甚麼文創阿;

繼而,對於一些品牌活動與3C電信公司的駐點,也同樣抱持著反對的態度,

以為賣包包,名車,手機的銷售業,根本就不是文創.

但這樣的界定,究竟是否合宜?以下是我個人的見解.

 

一.文創市集:

倘若我的認知無誤的話,市府的文創意象,

比較像是我們平時假日在觀光景點都會見到的"文創市集"的概念:

亦即找來有著創意發想的文創工作者,在圈定的空間下,直接販售自己設計的商品,

一來作為銷售管道,二來也可直接與買家進行面對面的理念暢談,

多少有助於增進民眾集體的藝術涵養.

立意雖美,但市府認知的模式,似乎有點像是"士林夜市遷建"的文創版:

當初士林夜市攤販各自林立,為了統一管理,故闢建美食商場型態的空間,

將原本的攤商皆內入其中,結果非但沒了古早的夜市風味,也因設計不良而掉了人氣.

相仿的,原初不定期舉辦的市集活動,兼具彈性與機動的性質,

文創工作者們是否會願意進駐松山菸廠文創大樓,除非是無償開放空間,

否則不論就租金與經營考量而言,誘因夠不夠強,基本上可能都是個大問號.

換言之,若從"文創市集"的角度來看,工作者們更想要的,

是機動的遊走各地,儘可能極大化的分享自己的創作,

而非像百貨公司櫃位一般,固定一端的販售自己的商品,

這點或許是政策制訂者們,所必須去認知到的從業者心理素質.

 

二.去財團化:

大家都不喜歡"財團",我也不例外,

主因在於財團總是喜歡藉由自己強大的資本與行銷能力,

期欲插足每一個可以賺錢的產業,因而墊高了產業的進入門檻,

讓真正有創新能力的從業者,根本不得其門而入,淪為財團壟斷的結果,

這往往是身為資本家的財團,讓人最難以忍受的舉措.

然而,從反向的角度思考,大眾現今所認知的"文青文創",

有沒有可能搖身一變成為準財團的位階呢?從國外的案例來看,例證到處都是:

@J. K. 羅琳剛開始只是一個三餐不繼的童書作者,但在撰寫"哈利波特"系列之後,

   搖身一變成為英國名列前茅的富婆,又哈利波特還授權給環球影城,

   在美國與日本皆設有主題樂園,如今她所設及的相關產業加總起來,

   是否符合了準財團的定義呢?

   若是財團,則按市府的認知,是不是就沒有權利進駐文創大樓,

   因為那些都是商業化的商品,不是文創;

   但弔詭的是,在書還沒大賣之前,創作書籍怎麼不算文創呢?

   怎麼會落魄的時候算是文創,大賣後,同樣的書本,就是商業而不是文創?

@芬蘭製作憤怒鳥(Angry Birds)的軟體公司,本來幾乎面臨結束營業的命運,

   卻在憤怒鳥app超級大熱賣後,非但營運蒸蒸日上,還創立的憤怒鳥的主題樂園.

   按理,類似憤怒鳥的圖文創作,自然也該是"文創"吧!

   按市府的認知,總不會公司潦倒時後的產品得以進駐,

   當其大紅大紫,成為具有資本實力的公司後,反而認為那些產品只是商業.

   相同的物件,卻可以有不同的評斷標準,似乎也不盡合理吧!

由此看來,文創產業不單單屬於小資階級,基於文化產業的傳播力驚人,

一旦產品大獲好評,極有可能在瞬間便會極可觀資本,而成為大家最討厭的"財團";

按市府的思維,倘若財團的作為都是商業而非文創,

那是否當某個文創工作者作出一番成績,累積了資本,

期欲在文創大樓擴大營業之際,因為成為財團的性質,就必須被迫遷出呢?

倘若是這樣,那麼,市府所認知的"文創大樓"屬性,比較類似於科技產業的"創新育成中心",

起到的是一個輔導的角色,而非招商的空間,但這是否與"文創產業"的產業取向相互悖離,

便是個頗值得進一步深思與論辯的議題了.

  

三.手作工藝:

承繼著前述"文創市集"的討論,市府認知下的"文創商品"型態,

相對的似乎侷限在"手作工藝"的概念,覺得創作該是出自手工,而非機器的量產.

然而,假若大家有心走一遭假日的文創市集,您會發現:

攤商儘管是手作,但相同款式的商品,總會擺上個幾件,並非都是獨一無二的設計,

由此看來,所謂的"手作工藝",其實同樣存在著程度上的量產模式,

只不過礙於人力有限,僅能夠進行小量的產製,與機器的產能相去甚遠.

換言之,手作工藝和機器量產之間,其實本質上是相仿的(皆為單款設計,數量生產),

所不同的,只不過是量產的模式與複製品規模差別而已,

何以手作工藝就是文創,而同樣經由設計進行機器量產的商品,就不是文創呢?

其中的界定究竟為何,是否也該有個更清楚的規範.

 

最後,市府認為諸如餐廳,時尚品牌秀,以及3C公司等,

根本不算文創,其實也未必盡然:

以美食而言,前一陣子許多咖啡館都興起"立體拉花"的風潮,

能夠在咖啡上隨心所欲的用奶泡來繪製您所想要的圖騰,

這樣的設計發想,不該是文創嗎?

又當其帶動一波銷售熱潮,無法成為一種準產業的概念嗎?

再說到時尚品牌秀,不論是服飾,包包,名車,乃至於3C產品,

除了他們本身背後就是由產業贊助之外,

各該產品當中,您能說完全沒有文創設計的元素存在嗎?

如果文化局真是這麼認知的話,那麼許多工業設計系的學子們,可能都要哭哭了...

(顯然的,讓民眾反感的,並不是文創空間辦各種產品的發表會,

 真正討厭的,是參與發表會的那些所謂名人貴婦們,才是活動臭掉的根源...

 尤其在李蒨蓉的阿帕契事件後,"名媛"一詞,大概已經等同於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2014.07.19中天的夢想驛站/台北文創新亮點 在松菸老倉庫的原址上作夢--YouTube

一個產業要做大,"廣結善緣"是其中相當重要的概念:

在產業分際逐漸模糊,而異業結盟成為常態的當下,

儘可能的將相關的領域全部納進來,讓所有的人力,物力與資本,

都能夠存有高度進入產業發展的意願,才是新興產業發展成功的關鍵.

柯文哲市長領軍的台北市政府,願意將文創園區的爭議浮上檯面,

讓大眾有更廣泛,更透明的監督與論辯空間,立意著實挺好的.

但同時值得注意的是:當市府已然先入為主的界定了"文創產業"的屬性後,

圈地自限的結果,或也就註定了文創產業走向失敗一途的命運.

在可見的未來,這座文創園區是會在市府帶領下,欣欣向榮的發展呢?

還是會淪為另一座政策謬誤下的蚊子館?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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