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相信任何人 中文版預告--YouTube

懸疑片一直是自己的最愛,然而,懸疑電影要拍得出色,其實相當困難,

就好似長篇小說一般,往往前頭氣勢磅礡,到結局卻虎頭蛇尾,

電影也一樣,開場往往有著千絲萬縷,錯綜複雜的點子,

總覺得劇情越複雜,則情節就會顯得更益緊湊離奇,

但往往忘卻了懸疑片最重要的元素--邏輯連貫性:

當線索本身無跡可尋的情況下,則線索就像是斷了線的元件一般,

根本一點用處都沒有,只是徒增著劇情的篇幅,濫竽充數的佔用電影的長度而已.

  

以本片來說,其實結局頗有新意,至少是過去不曾有過類似的情節,

但劇情在演繹過程中,加入了過多不甚必要的橋段,讓人感到有那麼點不耐,

畢竟當謎底揭曉之後,當您發現原來真相是如此簡單之際,

不禁會大呼著:"前面搞得那麼複雜,是在莊孝維麼?"

電影故事稱不上好看,但在加入了妮可基嫚,柯林佛斯,馬克史壯等巨星參與演出下,

倒是將平凡的故事,詮釋得頗為淋漓盡致,堪稱值得一看的佳作.

 

電影乃根據英國作家"S.J.Watson"的同名小說改編而來,

該部小說在2011年出版,是星期日泰晤士報和紐約時報的暢銷書,且被翻成超過30種語言.

它同時也是美國暢銷書排行榜第7名,這是自從"哈利波特"作者J·K·羅琳以來,

英國作家首部小說的最佳排名.

我沒看過小說,但經常在逛書局的時候,對這本書有著深刻的印象,

印象中,它始終擺在暢銷書排行榜的書架上,熱門的程度,可見一斑.

相較於翻拍成電影的平凡,或只能說,類似過於錯綜複雜的懸疑小說故事,

有時候,或許閱讀小說會比觀賞電影,要來得精彩過癮許多吧!

畢竟小說的篇幅較長,能夠完整的將故事的來龍去脈娓娓道來,

不像電影,因著時間長度的侷限,往往簡略敘事,而讓線索流於零散的弊病.

 

(劇情簡介,節錄參考自雅虎奇摩電影網)

克莉絲汀(妮可基嫚 飾)每天醒來都身處在陌生的房間,身旁躺著一個不認識的男人.

該男人總是耐心說明著:

我是妳丈夫班恩,妳今年47歲,20年前遭遇嚴重車禍,從此記憶受損,以為自己還活在20年前.

而她每天也都會接到一位陌生醫師來電,要她到衣櫥的鞋盒中,找出用來記錄生活瑣事的相機.

原來,克莉絲汀依循著醫師的指示,在每天睡前會用相機拍下今天所發生的的事,

作為自己的"影像備忘錄",提醒明天即將失憶的自己,前一日所發生的重要事項.

克莉絲汀即憑藉著這些片段的影像,一天天重建自己過去的記憶,

過程中,她發現記憶中的細節,和班恩與醫師的說法經常相互產生矛盾,

讓她開始迷惘,而對於身旁的任何人,都開始感到懷疑...

(以下有真相謎底,非喜勿入)

 

那麼,真相是甚麼?

真相原來是眼前這位自稱是其丈夫的男子,其實並不是班恩,而是當初克莉絲汀的外遇對象麥可.

當初麥可為了逼迫克莉絲汀與丈夫攤牌,一時發怒之下,動手打傷了克莉絲汀,

讓她腦部受創,而淪為僅具有短暫記憶的失憶症患者.

為了持續的與克莉絲汀在一起,於是麥可才憑藉著克莉絲汀失憶的特點,虛構了這一切的假象.

 

當然,"恐怖情人"本身就是一種錯誤,會動手家暴的,那更是要不得,

否則的話,端看麥可的用心,其實他對於克莉絲汀的愛,似乎也是不證自明的,

可惜用錯了方法,而釀成後來一連串的大錯.

倘若豁達一些,能夠在本來就不該存在的外遇關係上,

有著好聚好散的認知,也許那段彼此甜蜜著的時光,會更加令人懷念吧!

 

提到"短暫失憶症",

其實就不得不提起運用該素材的濫觴--記憶拼圖(凶心人;MEMENTOS),

這部由大導演克里斯多福諾蘭所執導的電影,

運用著"分段倒敘法"來詮釋失憶症,真堪稱是經典中的經典.

電影中,主角為了忘卻自己殺妻的事實,憑藉著自己短暫失憶的特質,

不斷的去虛構殺妻凶手的身分,讓自己能夠永遠陶醉在為妻子報仇的假象中,

是種自我沉溺的表現,卻也是自我解脫罪惡感的最佳方式.

對照"別相信任何人",劇情上的運用手法是相仿的,失憶特點也都幾近完全的發揮,

但就是在線索的連結度與劇情鋪陳的細膩度上,顯然遠遠不及"記憶拼圖"來得出色.

建議喜歡這部電影的朋友們,

不妨找找"記憶拼圖"一片來觀賞,相信會讓您有著截然不同的驚艷感...

 

如前面所提到的,這部電影儘管劇情平平,

但端看大明星們相互間的飆戲,其實就已經值回票價了.

尤其是在劇中,妮可基嫚不時的有著讓人驚艷不已的性感身段,

賞心悅目之於,也不禁讓人讚嘆,年近半百的妮可,依舊還是風韻猶存,豔光四射.

對男性觀眾而言,單單這一項,就是進場觀影的最大號召了吧!

  

其實這部電影所帶給自己最大的迴響,

是一種立基在"眼見為憑,無徵不信"圭臬下的一種謬誤.

以劇中克莉絲汀用以記錄生活備忘錄的相機來說,

前一刻她所錄下的影像,其實未必代表著她下一刻真實的想法:

電影中,她曾經一度被"偽"班恩(麥可)的誠意所感動,

因而錄下了"永遠愛班恩"的真情告白;

結果,下一刻當她發現了真相,

發現眼前的班恩,原來是襲擊她的情夫麥可時,

當下的心情,轉瞬間成為一種仇恨,一種怨懟,

絕非前一刻所錄下的那般甜蜜愛戀.

但很可惜的,在她一覺醒來之後,當她把相機拿出來觀看時,

裡頭述說著"深愛班恩"的影像,反成為一種最為虛假的真實,

繼續的將她自己矇蔽在一個虛構的情境當中,

無疑是對於"眼見為憑"這句話的最大諷刺.

 

所以說,諸如白紙黑字的證據本身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因為您截然不知該證據做成當下的情境為何,

沒準的,也許那份證據是被人逼迫做出來的呢?

所謂的"鐵證如山",假若跳脫出情境的因素,基本上也是不甚客觀的.

換言之,具體的物證,總還是得搭配著當下的情境,

彼此結合之下,才能是最真實,最完美的證據,缺一不可.

就好似我們經常都會遇到的情況:

偶然間,翻到了過去的情書,裡頭所記載的,

可能是某任您曾經很愛,但如今卻彼此仇視的前任,

彼此間的甜蜜過往,在情書中鉅細靡遺的娓娓道來.

看著字裡行間的甜蜜,您或許會覺得無比噁心,

或會覺得當初怎麼會那麼傻,付出了那麼多的感情在對方身上.

但基本上,這樣的情緒反應,本身就是一種謬誤,

因為您是以現在的心情,看著過往的足跡,去揣摩著那時的情境,

換言之,足跡是舊的,但詮釋卻是新的,未免失之偏頗,

唯有當心境與記憶能夠位處在同一時空之下,

則其所搭配出來的解釋,才堪稱完美的還原著當時的全貌.

 

畢竟,不論您如今如何痛恨自己的前任,

在書寫著那些甜蜜情書的當下,絕對都還是愛著的吧!

用當下的情緒,去針砭過往的事實,基本上,都是一種截然錯誤的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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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如石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