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綁外籍看護限制 憂衝擊台灣勞動市場 2014-12-09 TITV 原視新聞--YouTube

為了彌補長期照護制度建構之不足,勞動部擬將申請外籍看護工的資格,

原先"年滿80歲以上且重度失能的長者",

放寬到"只要年滿85歲無法獨立洗澡,行走和用餐的輕­度失能長者",

最快明年春節前後上路,但這項變革引發民間勞工團體反彈­,

認為這項政策勢必會衝擊到國內二度就業婦女的勞動市場.

他們所抱持的論點,乃認為85歲以上輕度失能的老人,其實並不需要全天候一對一照護,

­只要雇用鐘點人力來負責繁重家務就可以,故覺得這項政策會剝奪輕度失能長者的自理能力,

以及子女善盡義務照顧長輩的權利.

對此,誠如我一直提過的,在這個年代,啥事都有人抗議,故政策遭到反彈,沒甚麼大不了,

倒是真想問問那些反對者:

您們家中真有長者需要長照麼?

您們真有用心在關心過自己家中的長輩麼?

因為就我個人的經驗看來,長期照護問題的癥結點,

在於國人面對該問題所普遍"孝道外包"的鴕鳥心態.

  

既然反對的團體,大多出自於勞工社團,個人認為:

所謂的勞動市場衝擊,那必須是建基在人員相互之間具有可取代性立基點.

但從國內長照的勞動市場來看,正如勞動部所宣稱的人力缺口達到3萬人,

意味著想要投入這一行業的,根本是寥寥可數,是故不得已才需要晉用外勞.

其次,從市場供需的角度來看,以自己周遭的經驗來說,

國內全天候24小時的看護工,薪資最少6萬元起跳,

而外籍看護工的薪資,了不起就22K左右,薪資水平可說是相當懸殊,

您當然可以說這就是引入外勞所造成勞動力相互排擠的原因,

但說真的,在現今普遍低薪化的時代,假若沒有低薪外籍看護的引入,

又有多少真正需要者,能夠請得起本國看護工呢?

說穿了掙到了這樣的勞動權,也只不過是有行無市的空殼子而已.

最後會不會落得需要者,只能因著經濟因素,

而任由老人自生自滅,這樣真有比較好麼?

照顧到勞工的弱勢,卻刻意忽視長照家庭的需求,這又是哪門子的正義阿?

 

當然,也有勞團認為,長照制度就該仿效拖嬰制度,透過類似建構托兒所的老人機構,

讓子女得以在上班前,先將老人送至該托老機構,等待下班後再行接回,

如此可以讓子女照護長者的權利和義務,不致於因著全天後照護而被剝奪.

針對這一點,我看到新聞的當下,還真差點沒吐血...

這還真是宛若活在雲端之夢幻思維阿...

基本上,對於孝道,其實大家都不用再假道學,

很顯然的,我們在面對小孩與老人,彼此的態度是大不相同的:

對小孩,將他送到托兒所,那是出於一種為工作而不得不的選擇,心中滿是不捨;

          下了班,必然趕緊去將小孩接回,那是出於一種期待.

對老人,把他們送到托老機構,那是出於一種越快越好的心態,心中只是敷衍;

          下了班,基於托老機構的規定,不得不接回自理,那是出於一種無奈.

 

 

在這個孝道淪喪的年代,

甚麼"照護老人的義務",說真的,大家壓根的都不想要,

心中所想的,一方面,只是如何把長輩給"處理掉",丟得越遠越好,

最好都不需要自己付出一絲一毫的心力去打理;

另一方面,又不希望因此而落人口實,背上個不孝的罪名,

因此,能夠花點錢,找個人來全權料理長輩所有起居的制度,

無疑就是大家心目中最佳的長照制度.

正因如此,正因著這樣的"孝道外包"心態,

才會讓24小時的外籍看護工,成為需要長照家庭的熱門首選.

 

不過呢...台灣的老人會落到這步田地,很大一部分,怪也要怪自己,

畢竟,親臨照顧就需要接觸,但人與人的相處,必然就會有摩擦,

往往因著生活觀念上的歧異,而心生嫌隙.

故在一個傳統華人的大家庭內,

真正親身照顧長輩的,經常反而是最被長輩嫌棄的人,

相對的,偶而回家打打卡,做做表面噓寒問暖的家人,卻因此而被禮讚,

如此"有功無賞,打破要賠"的苦差事,試問誰會想要盡這樣的孝道義務呢?

難怪台灣老人被遺棄的多,被疼愛的少,自己或也多該檢討檢討了.

 

總之,勞動團體為勞工爭取應有的權益,無可厚非,

但倘若沒能真正的洞悉台灣長期照護問題的根本癥結點,

最終或也只是淪為隔靴搔癢,流於為反對而反對的泛泛之論而已...

 

延伸閱讀:

外勞絕不是老人照護的唯一解...

外籍看護的管理藝術

無限上綱的人權 -- 論歧視與僱傭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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