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美國傳奇球星夢幻賽--YouTube

前天在台大綜合體育館所舉行的"NBA傳奇球星夢幻賽",

主辦單位特別找來了千禧世代奧蘭多魔術隊前後兩任"救世主"--

"一分錢"哈達威(penny hardaway)與"表弟"麥格雷迪(Tracy McGrady),

由於兩位在魔術隊時期,都是身著一號球衣,因此這場一號球星的對決,也就格外具有話題性,

而許多球迷也正是衝著這樣的世代對決,不惜花著大把鈔票入場看球.

怎料到在比賽當日,T-Mac膝蓋受傷腫脹,引致於無法上場,引來球迷的不滿,認為騙很大,

但主辦單位則發出聲明稿強調:

T-Mac的身體狀況,他們也是當日才知悉,

基於保護及尊重球員的立場,所以沒有強制要求他上場比賽,對此同表遺憾.

有一種:"我們也是受害者"的委屈...但忘卻了他們可以主辦單位阿......>.<

 

  

聽著主辦單位的聲明,不經意的會讓我聯想到這陣子以來的黑心油風暴,

黑心油商在檢驗證明與外包裝上,用了多少的詞彙,企圖讓消費者與下游商們相信:

"我們的產品,是絕對安全無虞的..."

但最後還是爆出了這樣的餿油風暴,儼然當初的保證都是謊言,

對這般貨不對版的情況,其實退費只是基本,沒額外的懲罰性賠償,已可說是輕輕放下了.

相仿的,籃球賽的主辦單位,事先宣傳強調著兩位魔術一號明星的世紀對決,

但真正比賽時,才發現一位坐壁上觀,和當初所講得完全不一樣,

主辦單位雖然企圖用"我們也是當天才知道"為由,

來減輕自己的責任,塑造成自己也是受害者的形象,

但想起來,您們可是收錢的人阿...這麼輕鬆就想卸責嗎?

又您們真的可能事先全不知情嗎?恩...對此,我是相當懷疑的.

 

還記得自己先前到日本京阪神度蜜月時,當時正逢電影"藝妓回憶錄"上映之期,

片中小百合身著和服走在日本傳統大街上的情景,令人欣羨,

因而我們當初找旅行團行程時,也就特別希望能夠有"京都祇園花見小路"景點的團.

沒料到的是,當我們一到達日本後,導遊第一句話便告訴我們:

"由於我們行程中所安排的祇園行當天是日本國定假日,假日通常藝妓們也都會休息,

不會在街上到處走動,因此這個點也就沒有了特色,所以我們會改用其它景點來取代..."

聽完之後,當場臉上三條線,心中直是想著:

"日本國定假日又不是臨時宣布的,安排行程的會毫無所悉,

倘若事先知情,那麼當初的宣傳豈不就只是一個騙人的幌子..."

只可惜阿...通常旅行社的定型化契約,

泰半都會隱藏著旅行社單方有權更動行程與住宿飯店的權利條款,

一般只要不是太誇張的異動,其實消費者依舊還是求訴無門的.

但正如頂新油品出包,全民起身抵制所有味全商品一般,

在當代的社會中,法律真的只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而人民所要求的,往往是商家們得要用最高的道德來自我期許,

以及用最高的誠意,在犯錯之後,坐最高規格的賠償...

因此,我絲毫不認為在法律之外的範疇,商家就完全不存在賠償義務的思維...

  


Michael Jordan-Press Conference in Taiwan--YouTube

焦點回到籃球場域的話題,如果年紀稍長的NBA球迷,應該還記憶猶新:

八年前,籃球大帝喬丹首次造訪台灣,當時掀起了一陣追星旋風,票價更是喊得價天高,

大家無不期待著能拿著自己的珍藏,在喬丹出場的時候,獲得他的親筆簽名.

沒料到登場當天,喬丹只是出場亮相,說了說幾句客套話,就匆匆的從後門離開,

留下了滿場錯愕的球迷,以及每個人心中由喜轉怒的怨念...

其後經媒體的八卦報導披露,原來喬丹在前一天,由藝人"黑人陳建州"作為嚮導,

帶著他到台北的夜店,體驗台灣特有的夜生活型態.

記得當時球迷們看到這則報導,幾乎可說是用暴怒來形容,大家譴責著陳建州的裝熟魔人行徑,

同時也揶揄著喬丹是不是前一夜上夜店玩到腳軟,當天才會那麼weak...

而這起事件,也正是黑人陳建州在台灣之所以黑掉的最初緣由...

(某種程度,可說是一場無妄之災...)

 

但...真相真的是這樣嗎?

隨著報導的深度漸廣,大家最終才知道,原來根本的關鍵,在於主辦單位與喬丹之間的合約認定問題.

要知道,每位明星出場都是有價碼的,而不同的出場模式,也就有著截然不同的價錢:

見面會--出場亮個相,說兩句官場客套話,隨即走人...可想而知,這般出場的價碼最低.

握手會--和迷哥迷姐們坐下來握握手,不須任何勞務的...價碼次之

簽名會--為粉絲們進行簽名的動作,其中,簽的是官方授權商品,還是隨意物品,可能價碼上也有不同.

表演會--歌星秀歌技,球星秀球技,總之需要真槍實彈演出的,價碼自然最高.

而"喬丹快閃事件"的問題,就在於當初主辦單位只是簽了"見面會"的契約,

就期待著喬丹可以有握手會,甚至是簽名會的表現,畢竟東方人總會認為"見面三分情",

天真的以為既然都到場了,簽個名表現一下明星風範,應該也很合理.

殊不知歪國人"business is business",一板一眼的商業態度根深蒂固,

沒錢想要讓他做更多的無償表演,那根本就是緣木求魚般的可笑...

 

因此,喬丹的事件殷鑑不遠,回頭看看這回的"傳奇球星夢幻賽",

主辦單位對於T-Mac沒有上場一事,似乎想著和稀泥就此帶過就算了.

但我認為:主辦單位應該拿出當時和相關單位洽定的契約,

讓球迷們好好檢視一下當初彼此所擬定的出場表演模式為何,

倘若類似於喬丹上回的情況,

和T-Mac只簽了見面會契約,就以他會上場表演作為幌子來宣傳球賽,

如此所牽涉到的,應該就不僅僅只是口頭上的"遺憾"能息事寧人的吧!!

真的不用退費嗎?

     


arrow
arrow

    心如石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