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合宜住宅案 趙藤雄遭聲押--YouTube


中天新聞》合宜住宅弊案 副縣長、趙藤雄等4人聲押--YouTube

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經辦合宜住宅招標涉收賄案,

昨天深夜以貪污罪向台北地院聲押禁見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遠雄開發部副總魏春雄,

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以及台北科技大學退休教授蔡仁惠及等4人.

據悉,檢方複訊趙藤雄,葉世文,蔡仁惠及魏春雄等人時,趙否認行賄,

表示參與合宜住宅標案過程,一切依法辦理,對葉拿到1800萬元,

趙藤雄堅稱不知情,並強調他雖然是董事長,但公司有些事並不了解...

(摘錄自蘋果日報:"涉行賄副縣長遭聲押 趙藤雄堅稱不知情")

 

 


趙藤雄批朱學恆 才是惡人-民視新聞--YouTube

看到這則新聞,讓我頗有感觸,一直以來,對於建設公司就沒甚麼好感,

但遠雄集團至少是自己的印象當中,形象還相對好一些的公司,

沒想到今日也傳出這樣的新聞,若屬實,那還真是令人憤怒...

對照先前趙藤雄批判政府打房與論議時政的意氣風發相比,

原來這一切得意嘴臉的背後,竟是有可能構築在產官學相互勾結的牟利基礎之上,

還真是一股"清流"阿...

倘若政府近來為呼應學運訴求所召開的甚麼"經貿國是會議",找來的都是這種咖,

我想大家對此也可以不用多加期待了,恐怕是越開民調越低而已.

 

這幾年,許多企業家們,尤其是建築營造業主們,

都喜歡將台灣民眾籲求打房,衡平貧富差距等抗爭活動,視做為一種"仇富",

認為多數台灣人就是見不得人家好,看到有錢人就眼紅等等...

或許多少有那麼一點吧...但那絕對不是抗爭的主因,

真正會讓貧富差距走向天怒人怨的地步的,其實是類似的"官商勾結"情事,

因為那些靠行賄與走後門等特權所得來的龐大利益,本身根本就不該是他們的應得,

若真要說大家仇富,那仇的也就是這樣的非法陋習.

  

根據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史迪格里茲(Joseph E. Stiglitz)的論述,

在其"不公平的代價:破解階級對立的金權結構(The Price of Inequality)"一書中指出:

"真正的財富,來自於創造或奪取:

奪取主要指的是武力的掠奪,而創造則廣泛的指新科技的創新與商業模式的創造"

除此之外的財富累積所導致的貧富差距,基本上都不合乎經濟效益上的正義.

(循此標準,也許只有類似美國蘋果公司這般有創新研發能力的,才符合此條件吧!)

看看我們現今的許多資本累積途徑,

其實很多都是史迪格里茲所說的:"扭曲的尋租行為(Rent Seeking)":

@包租公,包租婆的現象,以及近代所有"專利法"與產業"進入障礙"的設計,基本上都是一種尋租,

   因為他本身沒有帶來新的資本財(專利最初是創新,但保障到最後,就是一種尋租的汲取而已),

   只是在進行財富重分配而已...

@政府的各種特許行業,如遠通的ETC,獨門獨家的把穩賺的事業,外包給民間經營,

   雖然較公家機構來得有效率,但如此的特許無疑是養肥財團的最佳途徑,

   至於遠通是如何拿到高速公路收費經營權的,過程有無官商勾結,那我也就不重述了...

看看我們台灣今日浮上檯面的大財團們,又有多少是真正的創新財富呢?少之又少阿...

多的正是類似此次遠雄所涉入的弊案一般,都是官商勾結的居多吧!

我們台灣人絕對不是仇富,而是看不慣這種用撈偏門,而不是靠真本事的資本汲取模式,

有了幾個錢後,就在那裡大放闕詞,自以為有多了不起,最後被揭穿後,真相大白,

原來錢都是這樣黑心來的呀...

 

不過呢...話說回來,類似的財團董座被法院聲押的案件,總是令社會大眾振奮,

因為大家都等著看:法院會如何進行後續的裁決:

假若是聲押獲准,民眾可能會大讚法官英明;

如果是交保候傳,可能又要被痛批為恐龍法官,有黨證果然最大之類的負評.

但我覺得,存有那樣的心態,其實是不必要的,

因為那只會讓有心人士,有著顛倒是非的空間而已...

誠然,司法對抗大財團的意象,是美好的,因為它讓人民看見了希望,

但我們終究還是希望司法可以勿枉勿縱,做到真正的客觀公正,

莫因民意的趨使,而選擇押或不押,那多少都是干預司法的情事吧!

 

 


[東森新聞]林益世一審宣判 兩罪名七年四個月---YouTube

我在想,如果今天趙藤雄沒被收押禁見,而是改交保候傳的話,

大概輿論又會把過去國民黨林益世,賴素如的案子拿出來鞭一鞭,

會覺得那絕對是"黨證無敵"的效應所使然...但這般讓司法蒙塵的做法真的好麼?

就拿林益世的案件來看好了,他一審的結果,可不是無罪阿,而是"7年4個月的有期徒刑",

如果真像大家渲染的,黨證那麼有效的話,還需要被判七年嗎?

當然,和無期徒刑相比,七年看起來好像沒甚麼,但仔細冷靜的想想:

七年真算輕判嗎?好像也並非如此吧...

很多事,該批判的,絕對該毫不留情的罵個狗血淋頭;

但為反對而反對的積非成是,我也不認為有必要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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