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為廷父遭刺死 挺廢死立場不變|三立新聞台--YouTube

在北捷鄭捷隨機殺人事件之後,台灣再一次掀起了正反廢死的"月經文"大戰,

幾天的發展下來,逐漸看出一些廢死立場者的趨勢.

一連幾天,幾位重量級的社會人士,紛紛出面表態支持廢死,

就連學運領袖陳為廷,也以父親遭遇不幸的自身經歷,

娓娓道來身為一個受害者,卻支持廢死立場的心境轉折.

  

在今日,又在蘋果日報見到一篇支持廢死的社論,題標為:

"焦點評論:殺了鄭捷問題就解決嗎 (執業律師  戴家旭)",

文中列舉了前一陣子伊朗死刑犯被受害者家屬赦免死罪的案例,

呼籲此次被害者家屬能夠放下對鄭捷的仇恨,因為,仇恨只會累積更大的仇恨,

等於是醞釀後續更大的怨念逆流在社會當中流竄...

(對此,我反覺得那位律師舉這個例子,似乎有點自打臉,

恰好自己先前也注意到這則新聞,曾經寫下:

"被害死者母親掌摑 伊朗絞刑犯免死--廢死談寬恕,當如是也"

我認為,如伊朗的案例,唯一有資格談寬恕與廢死的,只有受害者及其家屬自身,

其他任何人談寬恕兇手,未免都有點太過矯情與鄉愿...)

 

綜合以上的廢死運作趨向,我深深的查覺到,支持廢死者的立論,

其實是建基在對於三個自由人權爭議上:

 

1.對死者的不尊重:

支持廢死者,總會說著"任何人沒有權力剝奪其他人的生命權",

藉此說明國家沒有定奪他人生死的權力,即使是對罪大惡極的人亦然.

這種論點乍聽很有道理,但他們始終無法解釋的是:

"如果是這樣,那死刑犯怎麼有權力輕易的去剝奪被害人的生命呢?"

如此被害人與大眾不行,而兇手可以的兩套標準,豈不怪哉?

別給我說"死者已矣"這種話,因為對死刑犯而言,一槍斃命後,同樣也可以是"死者已矣",

那何以獨厚死刑犯而漠視死者應有的人權與尊重呢?

[東森新聞]「一句道歉都沒有」 張正翰父:殺人償命--YouTube

2.對被害者家屬的不尊重:

現今支持廢死者的,逐漸形成一種氛圍,就是讓許多名人出面表態支持廢死,

甚至此次鄭捷殺害的解姓民眾家屬的放下仇恨,也被拿來擴大表彰為一種寬恕的大無畏表現;

目的很簡單,就是希望透過社會輿論的凝聚,企求改變受害者家屬們對兇手的觀感.

這樣的一種沉默螺旋效應,雖然在現今死刑支持者仍占大多數的情況下,無法發酵,

但論其本質來看,乃是一種精神意至上的強制,是一種自由意志的壓迫.

我認為,陳為廷願意寬恕,王清峰認為死刑沒有嚇阻作用,解家人可以放下仇恨...

那些都是個人自由意志下的決定,但這些決定,絕對不能夠擴大被解釋為"是人就該如此",

即使同是身為受害者家屬,您願意放下,但我不願意,那也都是該被尊重的意志.

因此,想要以此來呼籲受害家屬出面表態放下仇恨,是何等的不尊重當事人阿...

  

3.對死刑犯本人的不尊重:

其實,說真的,坐牢也絕對不是件輕鬆的事情,更況那種被判處無期,甚至死刑的人,

那種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夠重見天日的煎熬,也是頗難受的.

於是乎,很多死刑犯本身,心境上反而是相對坦然的,

總認為趕緊行刑也好,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但可笑的是,支持廢死者總會強力的去遊說死刑犯,甚至藉由他的名義,

為其進行非常上訴等窮盡司法救濟途徑的手段,企圖延後死刑的執行日.

這種"死刑犯自己想死,支持廢死者卻不讓他如此輕易死去"的矛盾情結,

哪裡又尊重死刑犯本人的自由意志了呢?

某種程度看來,死刑犯儼然就像是個傀儡,只是他們遂行自己理念的一顆棋子而已.

如此一來,將他人看作一種手段,而非目的的做法,本質上又是哪門子的"人權"呢?

 

綜言之,在無法回復死者的生命權,無法尊重被害者家屬,

以及死刑犯自由意志屢遭利用的前提下,我支持死刑與法治.

(是冤獄尚有話說,諸如鄭捷這種毫無疑問的殺人兇手,不賜其死要留著做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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