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修麥康納【藥命俱樂部(附影評)】中文電影預告片--YouTube

電影"藥命俱樂部"可以說是今年奧斯卡金像獎的最大驚奇之一,

一舉囊括了最佳男主角,最佳男配角,以及最佳化妝與髮型設計獎,

就一部成本僅500萬美元的獨立製片電影來說,相當難能可貴.

這也再度的告訴廣大有心進行創作的電影人們:

製作的成本與經費不該是囚禁自我靈感的桎梏,只要能夠找到發人深省的題材或劇本,

拮据的預算一樣能夠成就一部膾炙人口的鉅作.

  

電影乃由真人真事改編,敘述在德州達拉斯的一名牛仔兼水電工朗伍羅夫,

因著糜爛的生活方式,喝酒,嗑藥,濫交樣樣來,後來在一次工安意外被送醫之後,

經醫院檢驗才發現他罹患了愛滋病,醫生同時宣布他的生命約莫只剩下一個月.

 

在當時,治療愛滋病的藥物並不多,許多款藥物都尚在臨床試驗階段,

其中一款有著巨大副作用的藥物AZT,在藥商與食藥署(FDA)的強力支持下,

成為少數可以合法取得的藥物,並進入了各家醫院直接進行人體試驗.

一開始,朗伍羅夫也深信著AZT的療效,即便是需要從黑市非法取得也在所不惜,

但隨著副作用一再的侵襲自己的身體,讓他逐漸不再相信這來自於藥商所編織的神話,

轉而經人介紹,到墨西哥鄉間的一家診所,尋求非正統的療法.

 

神奇的是,該療法讓他捱過了醫生所預測的死期,這讓他開始對該治療藥物深具信心,

在同理心的推波助瀾下,他開始非法的販賣這些藥品,並且更擴大的成立一個招收會員的俱樂部,

讓需要接受治療的愛滋病患者,都能夠在此處拿到這些相對沒有副作用的藥物.

當然,儘管此舉獲得了廣大愛滋病患者的迴響,但如此的大張旗鼓,也引起了藥商與食藥署的關切,

他們不斷的用相關法令來遏止他這種非法販售藥物的行為,以維護藥商自我的利益.

然而,朗伍羅夫也不甘示弱,不惜的和食藥署對簿公堂,

希冀能夠在醫療人權的面向上,找到可茲與政府相互抗衡的法理依據.

 

最終,法官的解釋是:

"憲法確實載明你們有選擇自己醫療藥物的權利,

但前提是該藥物必須要得到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的認可與批準......

法律有時候會顯得有些不合情理,如果一個人被診斷出罹患絕症,

理應有權攝取他們所認為一切有幫助藥物的權利,但很遺憾的,這與現今的法律不相符合."

藉由該段聲明,法官對其所應有的人權表示認同,但就現行的法律來說,

使用與販賣非FDA認證的藥物,終究還是違法的行為...

顯然的,朗伍羅夫的作為,合乎了廣義的自由人權,但卻違背了維繫社會秩序的法律.

 

最終,法院特准朗伍德夫得以繼續服用他自己的藥物,而她也因此多活了七年,

雖是一個小人物的人生縮影,但由此可以讓人見到政府機關與藥商之間的蠻橫專斷,

以及個人單憑自己棉薄之力對抗公權力行使的無懼光暉,的確是很有意思的一部小品電影.

  

我覺得,這部電影發人省思的點還不少...

首先呢,它完整的刻劃出醫藥商在研發與推廣新藥物過程中唯利是圖的醜陋行徑,

不論他們表現上說得多麼冠冕堂皇,說著研發新藥好似都是為了拯救人類,各各都像再世華陀般的神聖,

但骨子裡的本質是甚麼,只是:股價,獲利模式,以及專利權限...更扼要的說,就是:錢,錢,錢.

為了錢,他們可以在臨床過程中刻意的隱藏有害的副作用,將絕症病患視作免洗白老鼠一般...

為了錢,他們得以買通專業醫生或官員,只為了不讓負面消息影響了股價...

為了錢,他們可以阻擋更有療效的藥品上市,截因在於專斷市場的誘因...

 

這不禁讓我想起了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史迪格里茲(Joseph E. Stiglitz),

所撰寫的"全球化的許諾與失落"(Globalization and Its Discontents)一書中,

針對第三世界國家愛滋病蔓延的窘況,曾經作了如此的評論:

"就當今的醫療水平而言,如果握有愛滋病藥物的藥商願意放棄專斷的專利權,

用更為廉價的模式來產製愛滋病藥物,則基本上第三世界愛滋病蔓延的情況,是可以獲得控制的..."

換言之,當今愛滋病之所以持續危害人類的主因,並非在於醫療的技術尚有不足,

而完全是卡在藥商本身的利益,以及相關醫療法規的自縛之上.

就人權與人道的角度來看,此舉完全違背了"生存至上"的至高原則,

然就法治和資本主義運作邏輯的標準來看,這看似不符公義的現象,其實是再尋常不過了吧...

 

其次,這部電影可以讓我們重新反思"合理"與"合法"之間的差異性:

在電影中,很清楚的,AZT儘管有著強烈的副作用,但它卻是經由FDA許可的合法藥物,

您或可說這是專家系統失能,官商勾結,為的是維護背後廣大的藥商利益,

但可惜的是,不論其中核可的過程如何遭受質疑,它終究是受到法律所保障.

  

另一方面,朗伍德夫藉由自己的力量,找到了他所認為比起AZT更為有效的治療方式,

其後更是開設了供藥的俱樂部,造福了許多罹患愛滋病的患者,

有些病患感恩之餘,甚至還願意無償提供場所供他做為根據地;

即使從結果論來看,他的確增進了許多愛滋病患者的福祉,

但在沒有相關醫療專業與合法認可的情況下,如此合情合理的作為,

終究還是得面臨被查緝與究責的命運.

 

如此"其情可憫,但卻於法不容"的舉措,也許對於很多人來說,

可能又要高舉著所謂:"當獨裁成為事實,革命就是義務"的大旗了吧.

第一時間的刻板印象,總是不免的會有著"官商勾結,圖利財團"的錯覺,

但倘若仔細想想,假若每個人都像朗伍德夫一般,憑藉著個人經驗,

販賣著自己所認為最有效的秘方藥,而政府對此亦採放任態度而不查緝,

讓大家有著絕對自由選擇自己想吃的藥物,則這個社會的醫療會更好麼?

就我的個人觀點,如此一來,個人或許更加的自由了,

但沒有了專家體系的把關,健康曝險的疑慮也就更為提高了...

這會是我們想要的理想社會麼?我不這麼認為就是了...

(特別選用近來學運的口號,也是希望大家可以進一步的深思:

合理,合情,但卻不合法的行徑,是否真能無限上綱呢?

這個答案,其實從這部電影所欲激起的論辯當中,即可窺見一二)

 

最後,不得不提一下的,是這部片來自於演員的幾個亮點:

除了今年奧斯卡影帝馬修麥康納為演活愛滋病患者而瘦身近20公斤外,

劇中飾演其好友蕾昂的傑瑞李圖(Jared Leto),也不惜為戲犧牲色相,

反串起女性完全不輸給女星般的嫵媚模樣,也為他掙得了一座男配角的小金人,

本片真可說是好萊塢明星們的演技大考驗呢...^^

(或許該頒給傑瑞李圖"最佳女主角"更為恰當,因為他在劇中的表現,

可以說是完勝裡頭的女主角珍妮佛嘉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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