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案逆轉 徵收判違法需還地-民視新聞--YouTube


大埔4戶贏了! 被拆遷戶勝訴首例--YouTube

延宕已久的苗栗大埔拆遷案,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

認為苗栗縣政府違反程序正義,以及徵收不符合公益性與比例性等理由,

判決張藥房等四戶拆遷戶勝訴,這讓張藥房家屬,以及土地正義的社運團體們相當的振奮,

認為這是遲來的正義,終於獲得了平反...

 

 


朱學恆推十大惡人票選 劉政鴻喊告-民視新聞--YouTube

我想,這個判決下來,另一個感到開心的,或許是宅神朱學恆吧!

先前被劉政鴻嗆著要提告,看來今天這紙判決書,或許可以佐證宅神票選下的惡人形象,

儼然已經成為了法律所認證下的惡人了...

看著知道判決後劉政鴻縣長與內政部的反應,一副就是帶有著那麼點心虛,而後互踢皮球的樣態,

嘴上則說著還有十九戶是敗訴的,但又不敢明確的表明是否繼續上訴,

標準的官字兩個口,話都是您在說的嘴臉,真是可笑...

 

基本上,自己已經不是很喜歡在類似"土地正義"的事情上發表意見了,

總感覺這就像是多元成家的正反激辯一般,當一個理性論辯成為了一種信仰,

那恐怕是怎麼樣的論據也說不清的,那又何必多費唇舌呢?

  

本文只是單純的就這個判決,而衍生出自己心中的一個疑問:

"究竟,這樣的勝訴,是法律還給了他們公道?還是民意為其伸張了正義呢?"

當大埔事件成為一股保衛土地的社會運動,一再的於媒體當中激情演出,表現出他們的訴求,

究竟法院最終的判決,是否有受到他們這股運動的影響呢?我覺得這是值得探討的面向所在.

情況一:民意優先:

倘若確實多少被民意的走向所影響,那麼這就證明了民意是足以影響司法判決的意向,

如此一來,您就得保證這些民意是公平的,是合乎社會公義性的,

因為正所謂"民意如流水",被操弄的可能性也不是沒有的,

如果沒有抗爭,沒有能見度,司法就給不了這所為遲來的正義,

則儼然是將法律的公正建基在浮動的民意之上,顯然是不夠堅實的,而令人備感憂心的...

情況二:司法獨立:

倘若司法依舊秉持著獨立自主的原則,絲毫沒有受到外界風風雨雨的影響,

那麼,這最終的所謂遲來正義,本來就是應然的判決,並不隨著社運團體的抗爭與否,而有所更易,

這麼一來,是不是這等待判決的過程中所引起的激情對立,其實壓根或許都不是那麼必要呢?

要怪,大概只能怪法院的判決總是來得太慢,讓大家耐不住性子所引致吧...

 

這般立基在法律與民意之間的論辯,

恰好也是近來的夯日劇"王牌大律師2"(勝者即是正義)最終章的情節:

在劇集中,很明顯的是傾向於情況二,也就是司法該獨立自主的正義,

畢竟,倘若任何判決都必須隨著民意的動向起舞,那試問誰能夠去判讀甚麼是"真正的民意"呢?

多數沉默的大眾該是民意?抑或是勇於表達意見者是主流?到底虛相的民意如何去實體化...

又當法律得以自絕於社會議題的論辯之外時,

那麼,社運團體在此間所扮演的角色又是甚麼,頗令人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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