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好像香港電影的名稱都很喜歡用兩個字的命名法,尤其是"X戰"更是司空見慣,

我想也許最早要從"寒戰"開始吧,另外還有"毒戰","激戰","逆戰",以及近期上映的"風暴",

講述的大多數關於香港的社會寫實電影,

這或許是個趨勢,將電影逐漸從天馬星空的創作,拉回了現實層面的議題探討.

本文所介紹的電影"心戰"(Cross),也是屬於該種類型的電影之一...

  

劇情描述一名中年男子李良,因著妻子罹癌去世之故,讓他深刻的體會到深受病痛而無法解脫的痛楚,

於是他發願要用自己的力量,幫助想結束生命的人們.

在偶然的機會下,他在網路上發現一個自殺討論社群,裡面聚集的,

都是關於自殺的訊息,以及林林種種人們上網感嘆人生苦短的牢騷留言.

李良於是決定從這裡去挑取人選,以進行他所謂的救贖計畫,

他先後的幫助了一名罹癌的患者,失去靈感的音樂創作者的死亡,讓他感到有著神一般的榮耀.

認為自己不是在殺人,反而是在替人解脫痛苦...

 

然而,當一個他頗喜歡的女孩在他面前上吊自殺,

以及接觸到一名想死的對象,在最後一刻有所掙扎之後,讓他的信心開始動搖,

開始質疑著自己的作為是否正當,就是人真的有決定自己生死的權力麼?

又當一個想死的人,瀕死前忽然改變了念頭,究竟應該協助他繼續死亡的旅程?

還是順從個人的意願,就此放棄幫助她自殺呢?

這些疑問,始終在李良身上留下了問號,於是在良心的譴責下,他終於出面自首,

也引發了警方與輿論對此究竟是協助犯,抑或是主謀,有了正反雙方的激辯.

 

不過,峰迴路轉的是:因著李良的辯護律師正是其中一名自殺受害者的家屬,

這讓警方起了疑竇,於是持續朝著該條線索查下去,才發現原來這一切竟是一個局:

那位律師早年受到罹癌父親的家暴,於是在洞悉了李良的心理狀態後,透過了自殺網站,

偽造了父親的留言,假意求助於李良來完成自己程序,其實那根本是一場精心計畫的謀殺.

而接著下來,苦無靈感的音樂家,則是該律師的情敵,也一併循著同樣的模式由李良執行自殺程序,

最終,主謀律師所心儀的對象,其實壓根不喜歡他,於是也被列入了律師用自殺來結束生命的名單中...

劇情可說是有著令人難以逆料的大逆轉,個人覺得還算不錯.

  

小評說來,在電影的最初,個人本來頗為期待著關於協助自殺犯的一種道德論辯:

猶記得在德國,曾經有過一個真實的案例,一位心理醫師在網路上張貼一張公告,

上頭表明了:"誠徵願意讓自己吃的對象",結果真的有自願者上門,

而心理醫師也如願的吃了他們,最終被以殺人罪起訴...

但心理醫師振振有詞的說道:"他們都是自願,且簽了契約書願意讓我吃的,何罪之有呢?"

最終的判決如何,我倒是沒有後續追蹤,但儼然引發了"人是否可以過渡自己生命"的議論.

 

鑑此,在電影剛開始李良自首的時候,自己本以為該電影的焦點在於自願被剝奪生命權的討論,

這是自己頗感興趣的哲學論辯之一,然而,這樣的希望落空了.

隨著電影的進展,原來在協助自殺的背後,居然承載了一個大陰謀,

又將整個論述的焦點,移轉到了"網路真實性"的討論上.

在電影中,主謀即是透過了網路上自認為肩負著某種使命的網友,利用他們應然的正義感,

驅使著他們去進行許許多多準謀殺的勾當,這儼然就是藉由電影在諷刺今日的現實社會.

一如在電影"BBS鄉民的正義"中所描述的情境:

其實在網路的世界中,有多少的內容是真實的呢?

可以大膽的說,其實絕大多數,都是假的,而這些假訊息的傳遞,往往來自於有心人士的刻意為之,

輕者為了出名,為了炒作新聞;嚴重者,則是像電影的主謀一般,藉由傳遞假訊息,來達到免費買凶殺人的目的.

主謀之所以能夠成功,居然都只是單純的建構在網友的自我認知下的使命感所致,頗令人匪夷所思.

走出電影,想想處在網路世界中的你我,

有多少次為了網路上的訊息而忿忿不平呢?

您是否真有實際的去查證與了解事件的真相呢?

如果沒有的話,那種魯莽式的鄉民正義,就儼然和李良一般,恐怕只是個受人擺弄的棋子罷了...

  

至於就電影本身的故事性來看,在觀賞電影之後,心中總覺得這樣的劇情似曾相似,

彷彿在哪裡也曾經接觸過類似的劇情,後來想起來了...

感覺上這劇情和九把刀殺手系列中,"殺手 登峰造極的畫"裡面的殺手吉思美的故事,十分相像.

殺手吉思美童年也因著家暴緣故,讓他發願要拯救所有受到家暴的小孩子,於是這成為他日後當殺手的原則.

然而,一名黑道大哥的兒子,相中了吉思美如此的殺手原則,假言遭到父親的家暴,

央求吉思美將他的父親幹掉,結果真相是甚麼呢?真相根本是兒子想要取而代之,成為真正的黑幫老大...

兩相比較,有家暴的情節,也有心態遭到洞悉之後的買凶殺人,想想,情節是不是挺類似的呢?

 

最後,真要說要對"協助自殺是否犯罪"的情境中表態的話,

基本上,自己並不認為那般行為會構成犯罪,畢竟只要是對方願意就死的話,

自己反而是站在一個順其心願的立場上,怎麼可能會構成犯罪呢?

但這樣的立論有個大前提,在於"必須確認了對方一心就死"...

只有真正從一而終願意結束生命的人,才能夠以一個做功德的心態來協助自殺,

否則的話,倘若像電影中律師的女朋友那般,在清醒之後表明了根本就沒有死意,

卻還是被李良給硬埋沒在浴缸水當中嗆死,那當然毫無疑問的,就是一種準謀殺的行徑了...

 

PS:值得一提的,本部電影中的兩位女主角都相當的亮眼,可以說是香港新生代女星的代表:

蔡穎恩先前在"歲月神偷"中已有出色表現,這部電影儘管只有短短幾個鏡頭,但卻詮釋得相當傳神...

(個人覺得,蔡穎恩和日本女星新垣結衣,眉宇間流露出來的神韻,真的好像喔...)

而陳燃扮演的律師女友,則充分展現出難得的野性美,無怪乎被譽為"最乾淨的東方臉孔",實當之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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