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自家學生 南一中師:我也會丟菜單-民視新聞--YouTube

儘管台南一中校方出面表示,希望丟菜單事件到此為止,

但他們學校的老師,顯然不這麼認為,持續的在上課中對此有所評論.

某位南一中的英文老師,便在課堂上發表支持學生的言論,他認為:

"如果說我碰到一個服務態度不好的店家,我也會丟菜單"

藉此暗指是店家先擺出不佳態度,才導致學生用菜單扔湯來做無言抗議.

他更進一步的以"車禍責任鑑定"的案例來作類比:

認為絕對沒有全然的對或錯,一定都是按比例來做責任分攤,不是三七,就是四六比,

希望以此例來營造雙方都有過錯的地方,而店家單方面的渲染,並不恰當...

總之就是極盡保護學校之能事.

  

當然,自己學校的老師,保護自家學生的心態,可以理解,

但個人認為,用車禍肇事責任鑑定,來類比這件事情的處理過程,似乎不怎麼合宜.

首先,為什麼會需要肇事鑑定,截因於警方與交通單位都不是肇事事件的當事人,

所以僅能就現場所遺留下的蛛絲馬跡,進行科學推論上的責任鑑定;

或許據此可以說事件中的旁觀者由於不知道真相,所以做出偏頗的評論有失公允,

但假若今天您身為當事人,抑或是有安裝行車紀錄器,誰對誰錯根本就心知肚明,

哪裡還有甚麼比例上的責任分攤呢?

故試問那些南一中的學生,真相是甚麼,自己還不清楚麼?

認為自己對,就該勇於出面辯駁;如果自認理虧,出面道個歉真的那麼困難嗎?

如此隱隱晦晦,若有似無的曖昧道歉,基本上是最糟糕的做法...

 

其次,如果真像那位老師所說的,大家都有錯,只是比例與程度上的差別而已,

那就算是四六比好了,那也是錯了有四成,針對這四成錯誤行為道歉,也不需要麼?

基本上這種不犯法的事,您一昧的擺爛,別人也拿您沒皮條,

但倘若個人都沒有絲毫反省自我的能力,

總是一種"千錯萬錯,就我沒錯"的心態,

這樣道德上的瑕疵,對於個人未來在做人處事上,也未必是件好事.

因此,錯失了這麼好的道德教育機會,

還自以為維護了校譽而沾沾自喜,真可謂因小失大阿...

  

綜言之,爭校譽,戰學校,那都是一時的意氣之爭,

是不是該更深層的想著:在爭論孰是孰非的情境中,我們失去了甚麼?

縱使今日事件真如那老師所說的:起因在店家的態度很差,

但店家的態度不佳,我們就非得用扔菜單這麼無禮的行為相待麼?

作為一個老師,是不是真的非得要用類似"以暴制暴"的思維,來教導學生,我個人是存疑的.

在台灣社會期欲邁向"富而有禮","富而好禮"的進階文化之際,

還有如此訴諸於原始鬥爭模式處事的老師,頗是令人感到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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