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1】多元成家正反辯 十萬人上凱道 -udn tv--YouTube

前天針對多元成家方案,贊成與反對方皆不約而同的聚集在凱道上遊行,宣揚自己的理念,

場子搞得是熱熱鬧鬧的,而網路上各大論壇與臉書,也早已針對這個議題,有過相當激烈的正反交鋒.

但就如同台灣選舉活動"過程熱,投票冷"的現象相仿,

實際上這個法案在送入立法院後,雖然已經交付司法法制委員審查,

但截至目前為止,卻仍未排入議程,顯示距離立法完成的路途,還有相當漫長的路程.

就我個人的見解而言,問題的癥結點,乃在於選票考量,道德因素,以及社會共識三個面向上.

 

 


贊成同志婚 民進黨:尊重性別平權-民視新聞---YouTube

首先,在選票考量方面,大致查了一下立法院的檔案,此次主要提案的幾位民進黨籍委員:

鄭麗君,蕭美琴,尤美女,段宜康等委員,清一色都是屬於全國不分區委員,

與區域委員相比,全國不分區委員沒有直接面對選民的選票壓力,往往較能夠就理念性的議題,

進行大膽的提案與發言,這也是設置全國不分區選制的用意之一...

然而,可惜的是,全國不分區立委終究還是少數,大多數委員都還是必須向所屬的選區負責,

也因而出現多數委員對此議題皆存在著模擬兩可,隱晦不明的不表態態度,

原因就在於怎麼樣的立場,多多少少都會得罪相反意見的另一批人,

這對於單一選區下,力求選票過半與極大化的選舉來說,肯定都不是一件好事,

對於選區立委來說,沒好處的事是絕對不會幹的,所以多數委員選擇沉默,那也是情理之中.

但只要諸此新聞焦點,在沉默不語的氛圍中,被立委諸公們給打馬虎眼過去,

那待話題不再是媒體聚焦的焦點時,也就將胎死腹中...


性交易合法化? 政院:性專區外娼嫖皆罰---YouTube

其次,就道德因素來說,雖然贊成同志婚姻者,習慣將傳統的道德價值視為無物,

認為傳統就是一種迂腐,一種阻礙前進的障礙,然這種掩耳盜鈴式的自我矇蔽,

其實並無法就此否定傳統價值的的確確存在,並影響著社會運作的事實.

這次的同志婚姻合法化,基本上贊成方提出幾個論點:

1.這只是多一個選項:

同志婚姻合法化並不影響原本異性婚姻的權益,又原本屬意異性婚姻者,

也不會因為立法而變為同性婚姻,故也不存在鼓勵同志婚的疑慮.

2.人權保障之所必須:

贊成方經常會舉醫療保障作為例子,認為當同性伴侶在面臨必須有家屬簽具手術同意書的情況下,

卻因為沒有法律上的名分,而無法讓另一半來做簽署的動作,可能因此就會讓生命受到傷害,

所以這牽涉到的,可是最基本的生命權保障.

針對這兩個論點,不禁讓我想起來過去幾年來,也一直有人在推動的"性交易合法化"的議題,

其實就論辯的論點上來說,是相當相似的:

1.性交易合法只是提供大家一個需求管道:

合法可以化暗為明,讓有需求的民眾,可以在政府立案下,作正當的買春動作,不用再隱晦,

而本來就不曾買春,或不認為賣淫是正當的人,也不會因為性交易合法化,就轉而喜歡上買春,

所以也不會有變相鼓勵大家賣淫或買春的疑慮.

2.生存權的保障所必須:

有很多迫於生活困苦,而不得不出來賣淫的人,由於缺乏相關的技能,以及謀職的困難,

假若沒有賣淫就可能面臨斷炊疑慮的族群,如果因著政府法律上的禁止,讓他們走投無路,

這豈不是對個人生命權的一種剝奪?

兩相比照之下,論點不是挺相仿的麼?

(或許有人會覺得上述的例子不甚恰當,

因為風化區的設置,還牽涉到周邊住戶的抗爭與不滿,所涉及的不只是個人選擇的問題.

但事實上,那一樣都是認知差異作祟而已,住戶認為風化區的設置,會帶來社區風氣敗壞,

那是主觀上就對風化區有著一種負面印象的忠實表現而已,

事實上,也許風化區根本對任何不會去使用到的人,也不存在任何威脅與影響.

相仿的,反對同志婚姻者,同樣的認為同志婚姻,乃至於多元成家會帶來道德崩解,

這樣的疑慮,不論是否真的會影響到他們,他們依舊會感受到莫名的威脅...

是歧視,抑或是了解不夠,可能兩者都有吧!!)

但最終性交易合法化運動的結果是甚麼?

雖然確立了可以設置情色性交易專區的可能,但卻由各縣市首長與議會自行研擬方案管理之,

最後沒有任何縣市願意設置類似的專區,讓整個運動可說是白忙一場.

那為何各縣市不願意成立呢?原因不正是所謂傳統道德因素之所不允許麼?

所以,您能說沒有這樣的一股勢力麼?

傳統價值是種頗為奇妙的力量,我們無法證明它們存在,

但每每在某些社會在面臨轉型之際,就能夠深刻的感受到它的阻力或助力,

它並不是沒有,而是往往還沒到該做最終抉擇的關口...

 

 


【2013.11.30】謝長廷蔡英文 尊重多元成家 -udn tv---YouTube

最後,就是社會共識的達成,前幾天台北市長郝龍斌在蘋果日報社會上發表一篇題為:

"還沒準備好多元成家",認為在社會還沒有普遍共識之前,應該暫緩立法.

在網上被大家幹譙到臭頭,認為將甚麼爭論議題都丟給社會共識,

是一種西瓜派,鄉愿不負責任的作為,政治人物就該勇於說出自己的看法,

並進而說服民眾,才是應所當為的表現.

但無獨有偶的,諸如謝長廷,蔡英文,蘇貞昌等綠營指標性政治人物,

也大多是抱持著開放式的態度,宣稱予以尊重,但應該努力溝通,讓社會大眾接受,

間接的也是將這燙手山芋丟回給了所謂"社會共識"來做裁決.

到底甚麼是"社會共識"?

我認為,就是:"道德價值的具體化表現,由民主機制來做最終的定調."

談道德總是虛,但以個人的價值觀,透過選舉等民意匯聚方式來做議決,就是實際存在的事實.

就好像美國選舉一般,每個候選人經常會被要求在"是否支持墮胎議題"上作表態,

因為那是衝擊美國宗教與道德的焦點議題,民眾可以藉由每位候選人的立場,做最終的選擇,

一旦支持墮胎的候選人當選了,得以形成多數的話,那墮胎法案便可望水到渠成了.

所以說,當很多體制外的運動,皆無法撼動既有的法律規範時,

最終直接且有效的手段,就是透過議題的辯論,將之變為各次選戰中的焦點議題,

迫使每位候選人都必須為此表態,則一旦支持同志婚姻的候選人有多數當選後,

則法案不就可以輕易的三讀通過了麼?

雖說這某種程度好像是對反對者的一種迫害,

但政治人物口中所謂的"社會共識",大概也就是這麼一回事吧!

只不過,同志婚姻的論述能否走到多數認同,經選舉認證的社會共識,那就不得而知了...

 

恩...雖然支持同志婚姻者不會願意去接受上述的分析結果,

但就現階段立法牛步化的現象看來,這條路還有漫漫長的里程得走吧...

 

延伸閱讀: 相關"多元成家方案"評論文章:

"還沒準備好多元成家--郝龍斌 撰" 有感--無關偽善,迂腐與反人權,但立場理應更為謹慎與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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