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戰爭(Library Wars)預告片(11月7日香港熱血上映) --- YouTube

電影"圖書館戰爭"(Library War)是根據日本女性作家有川浩所著的小說改編而成,

由岡田准一以及榮倉奈奈所主演,該同名小說同時也出版了漫畫與動畫,

由於自己對於動漫界向來不感興趣,所以並不了解這部漫畫在日本受到歡迎的程度為何,

但似乎這部電影在日本上映的時候,票房好像還蠻好的,不知是不是受到漫畫迷擁護下的結果所致.

  

單純就電影本身而論,我接觸後的第一觀感,是想起了"進擊的巨人",

顯然的,不論就人物服裝的設計,整個圖書館隊的訓練過程,

以及劇中女主角笠原的角色相對於三笠,都令人有著極其雷同的錯覺,

大概是現在的動漫界流行軍裝類型的Cosplay,因此創作者也自然投其所好,

想出了這麼一個圖書館戰爭的idea吧...

總的說來,這部電影摻雜著多重的元素,諸如團隊情操,革命情感,男女間若有似無的情愫,

以及一如戰爭片的大型槍戰場面,但一切的背後都在訴說著整部電影的宗旨--言論與出版自由.

這麼樣一個包山包海的內容,真要給這部電影一個甚麼樣的分類,那還真是困難呀!

換言之,甚麼都有,甚麼都蜻蜓點水,如此的大雜燴,可是電影容易流於敗筆之所在.

 

電影劇情主要在描述日本基於導正社會風氣的理由,政府制定了箝制人民言論與出版權的"媒體良化法"

,並成立了"媒體良化委員會"與"良化特務機關"來進行媒體檢閱工作,凡是被該委員會認定為有疑慮的出版品,

都必須遭到查禁銷毀的命運.與此同時,在捍衛言論自由的一方,基於"圖書館自由法"的規範,成立了"圖書隊",

以圖書館作為保護的場域,用"書本待審"的名義,暫時讓書本得以免於查扣,據此和特務機關進行一場角力戰.

然而,在一樁少年連續殺人的命案中,少年所經常閱讀的幾本書籍,即將面臨被銷毀的命運,

但圖書隊卻認為:少年的不當行為無法證實與所讀之書籍相關,因而起身反抗銷毀的行動,

兩個單位為了查禁與解放之間的歧異,就此掀起了一觸即發的大戰.

  

說真的,故事設定看似挺有話題性的,但從電影當中所呈現出來的,

卻覺得如此的虛構情節,似乎不可能在現實的國家當中發生,怎麼說呢?

顯然的,"媒體良化法"與"圖書館自由法"之間,根本上就是相互對立的,

試問一個政府怎麼會同時訂立出如此矛盾的法令,然後等著看兩個單位用槍枝武力來分高下,

又不是槍桿子裏出政權...

誠然,能夠感受到作者用戰爭來表述捍衛言論與出版自由的象徵性決心,

但這種是要搞到槍林彈雨的,也未免太天馬行空了吧!也難怪這部漫畫被歸類為少女漫畫,

我想大概也只有情竇初開的少女們,才會沉浸在堂上篤與笠原郁之間的戰爭愛情故事吧!

看著雙方司令互相用明文的法令來做角力時,心中直是納悶著:怎麼會有這麼搞笑的對白阿,

若政府任由兩方因著查禁與否而啟戰端,那這樣的政府我看也不用繼續統治了吧!

顯然整個腳本的設定上,有著明顯的紕漏之處...

 

其次阿,我覺得最重要的,是這部片所帶出來的捍衛言論自由等議題論辯上,

究竟言論自由應該鬆綁到甚麼境界,其實是每個政府都期望去做最佳拿捏的尺度.

大家想當然爾,總認為自由是基本人權,必須受到絕對的捍衛與尊重,

但倘若從不同的事件作省思,或許可能產生截然不同的立場差異.

1.首先,以電影中的例子來說,因著一樁少年連續殺人事件,

良化特務機關希望能夠查扣少年所曾經閱讀的相關書籍,

因為他們認為是那些書導致了他偏差的行為.

單從這個事件來看,我相信大家對於這樣的查扣理由,必然出現多數反彈的聲浪,

因為思想是不應該被審查的,縱使少年看的都是殺人相關書籍,

那也只能代表他想要多吸收殺人的資訊,而不代表他就會付諸行動的殺人,

所以,良化特務機關此舉是結果論,正當性不足.

想必這應該會是大多數觀影人的感想吧...

2.但我們假若把書本換成是電玩遊戲,少年殺了人,而他平時喜歡玩某款槍戰的電玩遊戲,

這時候若良化特務機關希望查扣這款電玩遊戲,大家的觀感又是如何呢?

就我的推測,或許贊成與反對查緝的比例,也許是各半,總之贊成的會多於當初查扣書本的例子.

為什麼呢?在同樣無法證實殺人行為與查緝物本身具有相關性的前提下,

何以查扣書籍沒正當性,而回收電玩遊戲好像比較師出有名呢?兩者可一樣都是廣義下的出版物.

3.前面的例子暫時放下,假若殺人的少年平時喜歡到夜店駐足,交了壞朋友,而導致了殺人的結果,

對此,良化特務機關希望關閉夜店,以遏止類似的事件再發生,

這個時候,贊成與反對的比例又會是如何呢?

我如果推測沒錯的話,也許贊成關閉夜店的,將遠超過反對的...

  

從上面三個例子中,書本,電玩,夜店,某種程度都是廣義的人身自由保障下的範疇,

但在同樣的事件中,卻可能出現三種截然不同的觀感,這代表著甚麼?

代表著每個人心目中,對於自由的界線,事實上是存在著不同的立場.

我們認為正當的,會覺得自由至上才是最適;

感覺不當的事物,便會期待著透過某種權力讓它消失.

這證明了:所謂的"自由",根本就不是絕對的,而是整個社會在經過無數次的妥協之後,才造成的產物.

因此,自由的捍衛絕對不是無限上綱,而是必須立基在維繫整個社會的良序運作之上.

所以說,出於捍衛言論自由之名,究竟所抱持的,

該是"媒體良化委員會"的"寧殺錯,不放過"的立場,還是"圖書館隊"的"縱使錯,也不錯"的心態,

說真的還真是無法有個明確的定論,端賴於各個社會中對於良序的那把尺來衡量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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