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新聞》顏寬恆問「特赦」 羅瑩雪:適時建議總統---YouTube

今天立委顏寬恒在質詢法務部長羅瑩雪的時候,拋出"馬總統執政近六年,是否有考慮特赦人犯"的問題.

對此,羅瑩雪部長表示:目前監所確實有爆滿的現象浮現,在考量國際人權標準的前提下,

會在適當的時機,向總統建議特赦,抑或是易科罰金的替代選項...

(監所之所以會人滿為患,近因乃是因為在洪仲丘事件之後,軍囚移審所導致的原因,

但奇怪了,原先所留下的軍監呢?難道不能夠跨部會的協調一下,讓軍監轉化為一般監獄,

不就能夠暫解壅擠之急了麼?哪還需要放出來這麼麻煩阿!!)

 

 

恩...基本上對於羅部長與顏立委之間的質詢回應,個人是深不以為然的:

首先,顏委員的父親顏清標先生,現在正因案入獄服刑中,倘若按照上述部長回應的標準,

若真有類似特赦或減刑的命令頒布,則顏清標是很有可能在這波受惠的名單當中的,

如此利益豪不迴避的舉措,說真的是國會自律面向上所不被容許的,

這樣的自律,不該有模糊空間,就像關說一樣,不對就是不對...

其次,假若原本不得易科罰金的刑度,因著監獄人滿為患而破例"用錢"就可以解決,

這不正中了大家經常所說的:司法就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不公體制,

就像交保金制度一樣,同樣的罪則,有錢繳的可以出獄,沒錢的得繼續關,這算哪門子的正義,

如果連這最後僅存的公平都無法守住,我想此舉將會成為壓垮搖搖欲墜的跛腳馬政府的最後一根稻草.

最後,羅部長提到了所謂的"國際人權標準",這就令我相當的好奇了,

全世界真有著對監所規範的統一規格嗎?雖未去詳查,但若真有,我也認為是相當不合理的...

 

原因何在呢?如果記得沒錯的話,過去報導過北歐國家的監獄,設備堪稱五星級,

空調,網路,好像還有套房式的衛浴設備....真要說住的品質,還真是一點都不輸給開發中國家的平民.

這不禁讓我想起了過去碩士班一位老師所做過的分析:

他的立論是:"環境不同,則理論所成立的條件就該不同,完全沒有所謂一體適用的標準."

按他的分析,北歐國家的福利制度非常健全,縱使在該社會中失業了,其所可以向政府給付的救助金,

也能夠讓他們過得很好,甚至將那些救濟金搬到開發中國家生活,也許還能夠算得上小康.

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下,根本不會有人想犯罪,所以外國人眼中的五星級監獄,

對他們的罪犯而言,也蹲得相當痛苦,因為外頭的世界更美好,更自由.

換言之,既然坐牢是一種懲罰,那先決條件,就是必須要比一般社會生活水平要差,才能夠達到嚇阻的效果,

因此,生活品質六星級的已開發國家,監獄縱使達到五星級,也具有懲處的效力,

但相對的,以生活水平三星級的台灣而言,倘若用所謂的先進國家所擬定的五星級標準來評析監所設備,

試問這合理嗎?難道要犯人過得比我們底層的普羅大眾還爽,才算合乎甚麼國際標準嗎?

當底層民眾民不聊生,露宿街頭,而監獄罪犯在三餐溫飽無虞的前提下,

卻還在為他們討論著居住空間,環境設備等議題時,不覺得很諷刺嗎?

台灣的監獄生活,都已經好到讓人可以因著嚮往而殺人,為了想吃牢飯而犯罪,

如此讓人欣羨的肥缺,還在討論如何改進收容品質的問題,未免也太可笑了吧?

  

我覺得,永遠該釐清的一點,是監獄的爆滿,根本的解決之道,絕對不是在總量控制的思維下,

提前將微罪者釋放出獄,而是該思考是否讓收容人空間小一點,抑或是加蓋監獄來因應.

畢竟,法律的懲罰,絕對不能夠淪為一種或然率的投機,

總不能兩個犯了相同罪刑,相同刑度的罪犯,只因入獄的時間點不同,

一個在監所空蕩蕩的時候入獄,乖乖的服完刑期,

另一個則因為在監獄爆滿的時間點進去,沒多久就因此而被釋放,

這般投機式的獄政體系,叫大家如何信服與依循呢?

 

鑑古宜今,不敢說馬總統若真有特赦的命令頒布,對社會治安會有著甚麼樣的負面效應,

但血淋淋的例子,在阿扁總統執政期間,就曾經真實上演過:

 

當年阿扁總統在面見某某主教之後,主動提出減刑的承諾,結果減刑政策實行的當晚,

一名因毒癮發作的假釋煙毒犯,在公園內活活打死了台灣大學副教授謝煥儒.

儘管在事件發生後,相關單位和總統仍然認為那只是個案,其實再犯率不高,

然而,我們可以確信的是,如果當年沒有搞個甚麼莫名其妙的減刑政策,

則謝副教授就絕對不會平白無故的喪命,

這是一條人命阿,怎麼可以輕鬆的用機率問題就雲淡風輕的帶過呢?

或許現在阿扁在北所,就是最好的現世報吧!!

  

綜言之,別說社會大眾對罪犯人權之冷漠,

我相信在民不聊生的社會中,也許不少人還會質疑自己是否過得比罪犯還差呢!!

基本上,就自己而言,我不歧視更生人,

因為他們已經為自己曾經犯罪的錯,付出相應的待價,

社會應該給予他們更多的重生空間與機會.

但對於那些想憑藉著減刑與特赦等非正常司法程序,達致出獄之目的者,

個人絕對表達強烈的反對之意,因為沒有按規定服完刑期的犯人,

對社會大眾永遠有著虧欠,更別說要包容與諒解他們了,很拼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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