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方擬助提國賠一億元  洪家不以為然---YouTube

一則新聞的後續討論效應,可以長達一個月之久,我想,洪仲丘案大概已經是前無古人了,
眼見事件的發展越演越烈,不但沒有一點止血的跡象,反而是黑幕越挖越深,
似乎已經到達了幾近失控的地步...
沒辦法,誰叫國防部過去的老大心態,實在太顧人怨了,
與其說大家在打落水狗,我覺得更為恰當的譬喻:
是當一隻惡犬平日到處欺負人,今天難得被牢籠給圈住,
積怨已久的大眾,此時不打,不多踢個兩腳,以洩心頭之恨,更待何時...
這不叫奚落,而是合情合理的正當復仇...

 

 

為求平息這個事件的新聞性,國防部現在提出擬幫助洪家提國賠1億元的說法,
對此,我只能說,拿不拿得到是一回事(畢竟國賠的程序也沒想像中單純...),
最重要的事,這個放大絕,已經達到了預期中的分化效應,只能說薑果然還是老的辣.
這一點,從社會與論的角度就可以獲得驗證:
事件爆發之初,只要提到關於洪仲丘的新聞,底下的網友評論絕對清一色的撻伐國防部,
認為國防部的黑幕導致了今日的悲劇...
但隨著日子一久,隨著國防部提出優惠撫卹與國賠一億的條件,
與論的風向也悄悄的出現了兩極化的聲音:
憤慨者依舊,但另一種聲音,就暗指了家屬一直鬧大的目的,不就是要錢的聲音...
進而也將原本同氣連枝的公民力量,就此一分為二,
也因而經歷的第一次示威疑似被摸頭之後,第二次走上街頭是否還有凝聚力與士氣,
已然是未定之天了,畢竟,公民運動向來是"一而衰,再而竭...",接著就不了了之了...

當然,個人覺得"要錢的說法"對於洪家而言,實在太傷,
畢竟是先有了命案,才有後續的賠償事宜,
倘若將人命與一億元同時置放在天平兩端,可取其一,
我想,99.9%的人都不會希望用人命去換取金錢的...
(對人性還是多少抱持著光明面的期待...)
於是乎,現在談賠償,也只不過是亡羊補牢,總是家中可能的經濟支柱不見了,
家人們總還是得生活阿...拿點補償金,實在一點都不過份.
因此,我一直都不覺得"正義"與"金錢"兩者之間是存在衝突的,
並不能說拿了錢,則其抗爭的正義純度就不夠,就師出無名,
該爭取的還是得爭取,畢竟人的逝去已是事實,
事後的補償機制,只是沉痛下的一點欣慰,實在也無須意氣之爭.

 

 

但是呢...究竟這賠償金該拿多少?又該向誰拿?就是一門大學問了.
首先,誠如家屬所說的,這筆金額本該由加害者來支付,才公平合理,
這當然是最理想的狀況,但可惜的是,法律往往是漏洞百出的,
想要加害者支付賠償金,要麼於法無據,要不可能來個脫產相應不理,
最終可能落得求償無門的結果.
所以說,最有可能的,還是由國家來支付這筆款項,
按一般事故人員傷亡的金額計算,
通常都是以同等能力所具有的薪資水平,再考量其工作年限加總得出,
依循著如此的計算公式,約莫賠償個4千萬就算是個上限了吧!
而今國防部居然一口價的提出1億元的國賠金額,顯然居心可議,
一來試圖用金錢利誘來促使家屬不再追查真相,
再則也希望透過如此懸殊的金額,企圖讓追真相的正義行徑蒙塵,
真可謂高招阿...

對於軍中意外的國賠事宜,我還是得再強調一點,那就是"制度"的重要性,
說句比較難聽的:軍中哪天不死人阿...
今天洪仲丘事件是因著社會與論的壓力,促使國防部希望趕緊息事寧人,
於是貿然提出億元賠償的訴求,
但倘若這樣的賠償成真,那對於其他同是無辜死傷的千千萬萬家屬而言,
又是何等的不公平?何等的不堪呢?
執法,最怕的就是有兩套標準,絕對不容許"會吵的小孩有糖吃"這回事,
假若從這次的事件之後,軍中枉死一律國賠1億元,則制度形成於斯,著毋庸議,
但倘若只是一個特案,只是為了解決燃眉之急的權宜之計,
則這豈不又是馬政府執政下的雙重標準又一章麼?


法治社會,從來講求的都是制度,
徒然的希冀用金錢或權勢等漫天喊價式的企圖使人屈服,那叫做黑社會,
也正是國防部最怕被人扣上的那頂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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