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一次台灣的八八水災中,

最為人所詬病的,除了薛秘書長的父親節大餐外,

最重要的便是很多人所質疑的:

為什麼馬總統不仿效921大地震,在第一時間內發布緊急命令,

並以三軍統帥之姿,親下第一線來全力救災呢?

對馬總統而言,「守法」似乎是第一要務,

其總認為總統的職責在於外交與國防,

內政部分應該由行政院分權分層的負責之,

所以每每遇到這一種天然災害時,

總讓人感覺到馬政府就是慢半拍,原因在於整個行政體系是僵化的。

(當然,如果行政體系內都像薛秘書長的心態那般,能不僵化嗎?)

 

  

然而,吊詭的就在於,每每等到民怨四起之後,

總統才又開始發覺到事態的嚴重性,所以又很密集的下災區去勘災,

倘若總統真是個遵守憲法權限到底的人,為何要下鄉勘災呢?

這該是行政院長的工作,不是嗎?

這顯然跟馬總統當初希冀遵守憲法的權責又相互違背了吧!

就這樣,台灣就在馬總統個人解不開的矛盾中,恐怕又要空轉八年了吧!

 

其實,個人認為馬總統必須要體認到兩個事實:

 

1.分權分層的負責方式立意儘管良善,

但那只是用於行政層級的相互監督,以防止腐化的情況產生,

然而人民並不清楚、也不會刻意的去理解這種負責方式,

人民只知道,選了你馬英九,在災害時卻不見人,

縱使該項災害的負責單位並非總統,但人們罵都只會罵總統。

故儘管你或許不希望成為皇帝式的總攬大權,

但有時候社會局勢卻不得不讓你將責任一間扛起來,

這也許也就是你現在這麼積極勘災的原因吧!

那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2.其次,遵守憲法的權責、依法行政固然是很好,

但有時候也應該知道變通才是,

要知道,當初之所以會有憲法產生,

重點乃在於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與安全,

避免其遭受到政府非法行政的迫害。

換言之,憲法乃是一種消極保障人民權益的規範,

而今,遭遇水災乃是人民遇到身家財產喪失的關口,

倘若儘儘依著憲法的消極保障,是否太過於無所作為了呢?

為了迅速救災之故,有更積極的手段為何不用呢?

要知道,「民氣可用」:

當人民都希望政府採取更積極的方式救災時,

難道你還要抱著陳舊的憲法、訴說著依法行政的重要嗎?

 

醒醒吧!馬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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