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在電視上看到某個補教業者以潛能開發為號召,

向家長收取高額費用,而教學內容卻是些馬戲雜耍,

(吞火、劈柴樣樣來,真的是只差沒有胸口碎大石了!)

姑且不論被踢爆的原因是否為家長為退費的權宜之計,

但如此的教學方式,顯然已經與兒童福利法規牴觸了吧!

 

  

看了這則新聞後,其實心中頗有感觸…

感觸之一,乃在於補教業者一再強調的,

他們一切的教學都獲得了家長簽同意書的認可,

然而,我要問的是:

獲得家長同意,難道就可以對小孩子為所欲為嗎?

這豈不是把小孩子視之為大人的私有財產嗎?

這樣的觀念是相當恐怖的思維,

如果這樣的說法能夠成立,

那以後父母對於子女的體罰行為,

是不是也能夠合理化為對子女的潛能訓練呢?

簡直是荒謬至極!

補教業者或認為這種說詞能夠說服社會大眾予以同情,

但就我看來,光是存在這種思維,根本就不配經營補教業。

 

感觸之二,乃在於家長這種望子成龍的極端心態,

根據新聞的報導,在這些家長中,不乏很多三高的族群,

不解的是,這些高知識水平的家長,怎麼會容許這種行徑呢?

唯一的解釋是:他們對於子女的殷切期盼,實在是太沉重了!

或許他們會認為,這樣的潛能開發,對小孩子未來發展有幫助,

但以最簡單的想法來看,如果吞火、劈柴能夠激發潛能,

那是不是那些馬戲團的團員們,應該是潛能開發最徹底的吧!

然事實上,他們是生涯發展最好的一群嗎?恐怕未必吧!

我想,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偏差觀念,

部分原因,

也許是受到東方向來慣以神秘色彩來作為文化基礎的原因吧!!

總認為人類發展有所謂的特異功能,

需要特殊的修行才能習得,

就好像是相信金庸筆下的翔龍十八掌是確有其事一般,

總希望自己習得特殊技能,而能與他人不同。

也這是這樣,才往往會把下一代的學習之旅,

搞得好像是少林寺武僧的修行之旅一般的痛苦,

還真以為在痛苦中才能淬鍊心智,

其結果恐怕是心智未成熟前,就已經先心理變態了吧!

 

難道讓五歲的小孩,做五歲小孩該做的事情,真有那麼難嗎?

我想,小孩子的成功之道,

其基礎應該建立在於依其年齡適性正常的快樂學習上,

而不是透過恐懼、讓其以壓抑痛苦的方式來達致才是。

真的還有痛苦學習想法的家長們,真的該醒醒了:

對於小孩子,我們並不是在武俠小說中淬練武林至尊,

而是在美少女夢工廠中養成一個才德兼備的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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