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一陣子,或許是經濟不景氣的關係,
大家總覺得公務人員實在過得太爽了,
坐領高薪又效率低落,
實在有需要好好的整頓一下,
而這也引起了考試院的關注,
訂出了"考績連續三次丙等"就走人的草案,
此舉也引發了公務人員的強烈反彈.
但仔細想一想,會因為此條款走路的公務員,
那才真是有鬼了....

先說說自己聽過的例子吧!
學校老師每年都固定要有幾位老師拿乙等考績,
結果學校便情商老師們輪流拿乙等考績,
然後把甲等與乙等考績之間的年終獎金差額,
用其他款項來補貼那些拿到乙等的老師,
這種虛應故事的考績,有個屁用.
可想而知的,倘若考試院真的修改上述的考績規則,
縱使真的公平公正的評斷了某個人兩次丙等,
待第三次的時候,又必然會有很多人情關說等情況產生,
最終,根本無法淘汰任何不適任的公務員,
反而好像只是讓人感到為了符合社會期待,
隨意的修改一些無用的法案罷了.

 
對於公務員的效率問題,
個人倒覺得該從終身任用制本身的流弊檢討之,
當初,之所以會以優渥的待遇,加上終身任用制的保障,
乃在於以前經濟起飛的時代,希冀擔任公務員的並不多,
在為求留住好人才的前提下,才會有這樣的規定.
然而,在時代背景截然不同的今天,
公務體系相較於外面的私人企業,
反成為人人稱羨的金飯碗,鐵飯碗,
在不乏人才進入公務體系的前提下,
替代性提高了,隨時都有菁英希冀遞補進來,
則何需讓這些不適任,不求上進的既有公務員繼續擺爛呢?
當然,主管的考績無法是個客觀的標準,
因為台灣是個講人情的社會,凡講人情必然無法客觀公正,
基此,個人認為,用任期制來取代現有的終身制,
應該才是徹底提升公務體系效率的方法,
藉由定期汰換與考試,可以讓現任者隨時提升自我,
隨時都必須要有被淘汰的危機意識,
又公務體系也無需懼怕隨時都要培養新人,
在現在平均學歷皆顯著提升的當下,
畢竟,花點時間與金錢培養新人加入,
要比起無法淘汰那些老油條要容易多了吧!

所以說,考試院阿....真要改革就要大刀闊斧的幹,
彆彆扭扭的改個連續三次丙等才淘汰,
是要笑掉社會大眾的大牙嗎?
虛應故事到這種地步,這個政府真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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