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台北花博的各種植栽價格,在媒體的大肆渲染下,
成為近來各界關注的焦點,
而市府與學者方面,
從最早的養護說(認為植栽需要六個月的養護,所以較貴),
到後來預算中似乎已經有另立相關預算,
於是只能用"價格不等於價值",
以植栽的規格不同做為反駁的理由,
並希冀大家可以用"藝術"的眼光來看待花博的預算編列.

 
當然,這一切尚未明朗前,還是有待司法單位加以釐清,
只是談到藝術,這著實讓我想到以往曾經發生過的案例,
在先前司法官收賄案件,乃至於更早的扁皇相關案件,
"藝術"都曾經扮演著相關的重要角色,
簡單的說,就是拿一些破銅爛鐵或不值錢的畫作,
拿來送給欲賄賂的官員,
而後再告訴他們,可以把這些藝術品拿到特定店家進行鑑價,
當然,這鑑價自然就存在著很大的學問了,
之前不是傳出有畫作像是小學生畫的,但卻可以賣到幾十萬,
這鑑價的過程,因著藝術品無價的前提,
就存在著很大的操作空間.
也無怪乎每每當有無法解釋的報價時,
都會把問題本身推給藝術,
希望大家尊重專業的設計等等.....

當然,也不全然否定藝術價值的存在,
只是就目前披露出來的那些蔬菜植栽而言,
除非真的規格不同而必須有不同的栽種方式,
否則,再怎麼加入藝術的成分在其中,
空心菜還是空心菜,地瓜葉也不會變成甜瓜葉,
能有多大的藝術創作空間,
又能夠存在多大的增值空間,
真的頗令人質疑!!

但願北市府趕緊向外界釐清相關疑慮
可別真的把花卉博覽會,
搞成是菜花博覽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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