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加薪案在馬總統宣示後引起話題,
昨夜在看2100全民開講的時候,
代表公教人員的老師做了一個譬喻:
他認為大家都應該站在同是身為受雇者的立場,
設身處地的從受雇者的角度來評論這件事,
儘管老闆們自然都希望壓抑薪資來降低人事成本,
但身為員工自然希望當表現好時,老闆能夠加薪,
故公教人員也是一樣,
公教人員的老闆是政府,
所以自然認為政府為其加薪是合理的.

 
看起來這個論點很是能說服人,
企圖將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大眾連成一線,
表現出同仇敵愾的精神.
但大家別忘了,與私人企業從業者所不同的是,
工作表現優良自然能夠或能相應的獎金報酬,
但倘若表現不佳,抑或是面臨不景氣的時候,
則隨時都有可能被炒魷魚,回家吃自己.
而這在公教人員身上是不可能發生的,
政府再不景氣,公務員表現再爛,
因著考試制度的保障,也不可能把員工炒掉,
讓公務體系逐漸形成尾大不掉的慢性毒瘤.
這叫身為背後集體小股東的人民們,
如何能夠正向看待這樣的加薪案呢!

綜言之,或許考試院長關中說得對,
公教人員不是一般人,
我們真的不能夠用一般勞雇關係來等同之:
一般的勞雇關係,雇主佔有絕對的任用優勢,
雇主有主動的權力來進行任用與淘汰員工的權限,
所以勞雇之間乃傳統論述下的垂直雇傭關係.
而公教體系的勞雇關係,在終身鐵飯碗的保障下,
儘管身為雇主的上級政府,在制度上佔有領導的優勢,
但在任用與汰換上,並沒有太多絕對的裁量空間,
所以彼此之間的關係,
應該屬於層級式的夥伴關係,
而絕非單純的雇傭關係,
在夥伴關係的標準之下,
公教人員與政府應視為同一個體,
而非將他們視作相互分離的行為體.
換言之,基層公務員與政府的聯動性高,
唯有在整體政府施政表現優良的前提下,
談加薪才真的具有正當性與合理性.

綜言之,簡單的一句話,
沒有嚴格的公務人員汰換機制,請甭提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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