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nis Rodman's Basketball Hall of Fame Enshrinement Speech

一直以來都是芝加哥公牛(Chicago Bulls)迷,
尤其是懷念過去3Man的公牛時代:
Jordan(Super-man) ; Pippen(Bat-man) ; 以及 Rod-man,
今天看到小蟲羅德曼能夠進到籃球名人堂,感到相當的欣慰,
儘管他在場外的爭議不斷,就作為表率而言,
種種乖張的言行絕對不配,
但在籃球場內,以他6呎8吋的身高,
榮登2屆最佳防守球員,7屆防守第一隊,
7屆NBA籃板王,以及5枚冠軍戒指,
怎麼看都絕對是籃球名人堂的當然成員.
很高興今天能夠看到Rodman入主名人堂,
加上先前Pippen儘管與老闆之間有嫌隙,
但其球衣依舊能夠在公牛隊退休,以表彰其貢獻,
(據說芝加哥聯合中心球場還準備為Pippen豎立雕像)
種種跡象能夠看出在美國的職業運動中,
場上的貢獻才是唯一的價值,
場外的紛紛擾擾不過只是新聞話題性的花絮,
我相信,這也才是一項職業運動能夠蓬勃發展的關鍵.

 
反觀台灣的職業運動,
經過年年的職棒簽賭案後,
每年的開幕典禮,都要大動作發誓自清,
還要找檢調來坐鎮,搞得人心惶惶的,
最好笑的是,許多球員縱使有涉入假球案的疑雲,
但最終在法律還其清白後,
聯盟還用所謂的"高道德標準",
拒絕繼續錄用他們,
搞得一些神之左手,右手等,從拿棒球改拿烤肉夾,
浪費自己的天賦,而這種浪費,
竟是立基在職業聯盟無謂的制度上.
當然,罪名成立的話,自然贊成開除,
但都已經無罪或不起訴,徒然以高道德標準來限制之,
明著好像球團都很清高,
其實根本就是在扼殺整個職業運動的發展.
要高道德標準,是要選好人好事代表是嗎?

綜言之,職業運動在乎的是好看,
觀眾買票進場,不是為了要看一群好人來打球,
而是需要一群好球員,一群能夠激起民眾激情的球員,
一昧的高道德標準,加上死氣沉沉的自由球員制度,
換來的就是空蕩蕩的觀眾席,以及積弱不振的聯盟.
要搞職業運動....有能者居之就對了.....
就像我喜歡Rodman,喜歡的是他在場上的拼勁與搶籃板的霸氣,
至於他在場外扮女人,全裸自拍...
種種乖張行徑,我根本毫不在意,
因為我是球迷,需要的是場上的激情,
而不是來自於道德層面的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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