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隨著台灣自認為民主政治的提升,
政黨開始紛紛以全民調的方式來提名候選人,
舉凡從總統候選人到立委,
皆透過全民調的方式來選出.
(當然,自己一直認為政黨該負擔舉才的社會責任,
故選任候選人,本來就該是政黨自身的社會義務,
現在用這種全民調的方式,將舉才的球又丟回給全民,
根本算不上是負責任的政黨政治)
隨著民進黨連任數屆的李俊毅敗給市議員王定宇,
藍軍的蔣家後代蔣孝嚴敗給羅淑蕾,
以及今天出爐的七連霸立委朱鳳芝敗給平鎮市長,
都讓政治界又重新省視了當初一直在討論的議題:
也就是單一選區的小選區制,
會將國會議員的經營模式地方化,
也就是立委為了連任之故,
可能需要多花時間在地方的選區經營,
像里長般的與選民搏感情,
而可能少了心思在真正的國會問政上.

 

當然,這樣的演變自然讓政治學界相當振奮,
因為這些實例又可以讓研究選舉者,有了最好的印證案例,
讓他們可以堂而皇之的下個結論,
謂之為這就是單一選區下的弊病,
台灣與歐美實施小選區制的國家相仿,
也更為驗證了這些理論分析的正確性.

但我比較納悶的是:
單一選區的選舉制度本來就已經訂在那裏了,
這是個大家都了解的遊戲規則,
難道現任立委真的會為了國會議事而荒廢地方的選區經營嗎?
我不這麼認為,我認為競爭的各方,
必然都是在精算之後的理性作為,
則民調結果出爐,一翻兩瞪眼,有何冤屈可言呢?
難道制度就該朝有利於現任者作優先考量嗎?
若現任者具有甚麼樣的資深制保障,
則某種程度不是又在打壓新進的後起之秀嗎?
兩相權衡之下,定個公平的規則,大家共同遵守,
不是更合乎公平正義嗎?

 

記得大學的時候,參加心理學壁報比賽,
我被分配到同性戀的議題,
當時下了個"預防同性戀的方法"的標題,
結果有同學質疑我,認為用"預防"這個字眼,
豈不是在標題上就是一種歧視嗎?
我後來只好委婉的回答:
我所謂的預防,
只是認為如果自己不想陷入同性戀的思維,其該有的方法而已,
不是甚麼歧視啦!
單一選區這個制度的討論也是相仿,
往往在寫一篇論文的時候,
總是會分析它的優劣點,
往往單一選區制在被分析的時候,
國會議員的地方化總是被歸為流弊之一,
認為它會讓立委的服務模式里長化,
而這也就成為這次幾位落敗現任立委的引用立論.
但我覺得,這些充其量可以說是立委服務模式的變遷,
而不該貫用自我主觀判斷的對或錯,
總不能說某個選制選不出現任者就是不對吧?
只要競爭過程中沒有爭議,
我認為選制本身實不該給予主觀認定上的價值推斷.

而這也正是民主之所以可貴的地方,
民主,就是從來都沒有非誰不可的規則,才能稱之為民主,
倘若某個自稱民主的制度,選舉出來的都是同一批現任者勝出,

這......還能是民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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